天津市河东区初中划片范围

2021-08-16求学指南

天津市河东区初中划片范围

  地理、生物、历史会在七年级开设,物理会在八年级开设,化学会在九年级开设。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市河东区初中划片范围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市河东区初中划片范围

  第一学区片

  初中:第四十五中学、第九十八中学、二号桥中学

  第二学区片

  初中:第五十四中学、第八十二中学、田庄中学

  第三学区片

  初中:第七中学、第三十二中学、第二十八中学

  第四学区片

  初中:第一〇二中学、第八中学、香山道中学、盘山道中学

  河东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市教委关于2019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津教政〔2019〕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落实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结合我区实际,保持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和学区划分的稳定性、延续性。

  (三)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稳定。

  二、组织管理

  区教育局成立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长。其中,中学科负责制定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政策宣讲,组织实施录取,组织录取学生入学,接收学生档案工作;小学科负责组织各小学对全区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进行统一规范采集,组织志愿填报,转出学生档案工作;人事科、组干科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轮岗机制,并组织实施;纪检组负责受理举报,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信访科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中、小学依照区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各环节的工作要求,负责受理咨询、信息采集、志愿填报、转接档案、办理入学手续的具体实施。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我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持续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不断缩小校际教育差距。

  (二)巩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三)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学区化办学的各项改革,全面提升学区内各学校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学生活动、课堂改进、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充分调动成员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学区化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学校联盟建设、九年一贯制、集团化办学、引进高校优质资源等举措,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强带弱,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管理水平。依托“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我区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等,做好招生入学服务。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对全区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进行统一采集,规范初中入学信息。进一步完善初中学校入学通知书制度,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学生及监护人须持中学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段,到各中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四、工作安排

  (一)我区公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多校划片,学生填报入学志愿,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第六中学继续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公办初中继续划分4个学区片,划分范围不变(《河东区初中招生学区片划分一览表》见附件)。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党代表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

  (二)我区民办初中学校继续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招生,依据各自招生简章,学生填报入学志愿,按计划自主招生。进一步规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管理,实施“阳光招生”。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好各类优抚对象的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四)制定招生计划。参照本学区片内六年级小学生人数和学区片内中学容量,制定各中学招生计划,确保六年级小学生100%获得初中学位。多胞胎可以在公办校招生中自愿选择捆绑录取,录取学校采取相应调整招生计划的方式解决。

  (五)明确招生范围。我区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已经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确定在津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其中已被寄宿制民办学校和市考试院批准招生的艺体类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我区初中学校不再招收。

  (六)招生录取阶段。今年招生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阶段;第二阶段为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阶段;第三阶段为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初中学校录取和统筹安排公办初中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要认真排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管理,确保工作稳定。

  (二)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监督问责。健全违规违纪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对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操作标准,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招生工作程序,保证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过程规范、严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区教育局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各学校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要持续不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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