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卫生室建设的调查报告

2020-06-18调查报告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针对卫生事业方面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目标以来,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对于农村居民能否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至关重要。现以城步县为例,以调研的形式,探讨如何抓好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一、村卫生室的地位和作用

  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乡村医生承担直接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重任,在农村防病治病第一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为广大农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村卫生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步苗族自治县位于两省(湖南、广西)三市(邵阳、怀化、桂林)交界之处,有“楚南极边”之称,是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是邵阳市唯一的少数民族县。全县总面积2647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场、292个行政村(居),境内居住着苗、汉、侗、瑶等24个民族,总人口30万,其中农村人口22.8万,占总人口的76%,素有“苗疆要区”之称。

  (一)村卫生室分布不合理。我县共有村卫生室202个,其中一村一室153个,一村二室23个,一村三室1个,无村卫生室的医药空白村达90个。无村卫生室的“空白村”农民看病就医极不方便,对疾病预防及保健知识的知晓率较低,而一村多室造成卫生资源浪费。

  (二)村卫生室环境较差,硬件设施亟待完善。我县村卫生室合作形式主要有三种村集体举办、乡镇卫生院设点所属和乡村医生个人开办,其中,个人开办的村卫生室占全县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70%。除标准化建设的53个村卫生室外,其它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房屋陈旧老化,结构不合理,功能标准较低。乡村医生自己提供的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未完全分开,医疗服务环境简陋;村卫生室设备落后。绝大多数村卫生室常用医疗设备落后,急诊急救设施配备严重不足,75%的村级卫生室只配有“老三件”(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6%的村级卫生室甚至连“老三件”都不齐备,大部分村医看病治疗仅靠眼看手触,凭经验,诊疗操作不规范。

  (三)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现状。292个行政村共有22.8万人,乡村医生217人。平均每个村0.7名医生,每千人拥有0.95名医生。从有关分组情况看,乡村医生队伍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从文化程度分组看,217人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5人,占2.3 %;中专文化程度180人,占 82.95%;高中文化程度13 人,占6%;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9人,占8.75%。专业学校毕业的占九成。从乡村医生所拥有医学知识来源分组看,通过专业学校毕业获得医学专业知识的有 198 人,占91.24%;通过跟师学徒、短期培训或者自学等方式获得医学知识的有19人,占8.76%。从拥有资格证情况看, 217人中,拥有执业医师证书的有4人,占1.8 %;拥有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有20人,占9.2 %;拥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有217人,占100%;暂时没有执业资格证的有0人。

  三、对策建议

  (一)明确职责功能。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主要为本行政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规划内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尝试讲卫生室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吃呢古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定点范围。

  (二)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建设标准的要求,整乡整镇推进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根据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对已经建好并符合要求的可不再重建,对不达标的进行改、扩建,对没有卫生室的行政村依托学校、村委会闲置的场所进行改造或新建。村卫生室用地由村集体无偿提供。要充分利用现有村卫生室,通过重建、改扩建等方式,使其达到建设标准,整合村级卫生资源,承担行政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综合服务。必须设立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和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立输液室、观察室和预防保健室、各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合理,且符合卫生要求。按村卫生室规范配置要求配备医疗设备、信息化设备和其他办公设施。

  (三)合理设置。按照方便群众、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交通和地理位置因素规划建设村卫生室。建议由当地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编办、卫生、财政等部门对全县卫生室进行一次摸底清查,按照国家省里的精神,实行一村一卫生室,个别大村一村两室,人口较少的山区实行多村一室,进行规划和规范,按照每千人一名乡村医生的标准,核实卫生室数和人数。合理安排建设面积与规模,1000人口以下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1000人口以上的村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四)加强运行管理。逐步推进“两独立,三统一”步骤,逐步推进“法人、财务独立,机构统一规划设置、业务统一考核管理,药械统一采购配送”为主要形式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促进乡镇卫生院和规划内村卫生室之间的人员、管理、技术、服务的双向联动,推动乡村卫生服务协同发展。强化监督管理。规划内村卫生室的日常事务管理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村委会管理为主,其业务管理以县卫生局指导下的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对规划内村卫生室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质量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开诊状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

  (五)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属地管理,政府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争取多方筹集资金,以国家、省级财政投入为主、地方匹配为辅,实施多元化办医的方法,实现区域村卫生室服务网络全覆盖的目标。因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财力非常困难,建议上级财政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农村卫生室建设的扶持力度,免除地方配套,全额安排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修缮和基本设备购置经费,确保村卫生室建设需要。

  (六)严格乡村医生准入机制。县卫生局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乡村医生的行业准入和职业考核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职业证书,有县卫生局登记在册并获得执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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