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问题调研报告

2020-07-04调查报告

城镇化建设问题调研报告

  城镇化过程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城镇化建设问题调研报告,供大家阅读参考!

  自治区政府几位参事围绕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问题,先后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市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公安厅、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进行调研,实地察看了17个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与基层干部和农民进行了座谈,对我区城镇化建设的情况有了更为具体的认识。

  一、我区城镇化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自2002年6月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加快我区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城市化推动现代化的发展思路以来,全区上下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是立足区情,不断深化完善城镇化思路。2002年9月,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我区城镇化建设问题,特别强调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做大做强做美银川市;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深入,2006年10月,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又提出建设沿黄城市带的构想,打造“黄河金岸”,赋予沿黄城市带“以人为本、协调统筹、和谐永续”的内涵;2011年初,为统筹山川、城乡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建设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的思路;2012年6月,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正式确立了“把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来规划建设”的理念。这些紧密相连、步步深化的发展思路,为我区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不断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二是高起点规划,科学指引区域和城镇发展。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我区先后研究制定了《宁夏城市化发展纲要》,编制了《宁夏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编制了宁夏沿黄经济区总体规划和沿黄城市带发展规划。各市县以此总体要求,也编制了市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还制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塞上农民新居、城镇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划编制体系,基本实现了城乡规划全覆盖。这为我区城镇化建设准确定位、合理布局、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突出项目带动,强化产业支撑。10年来,我区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相互促进。每年围绕工业、交通、水利、民生、社会事业等规划和开工一大批建设项目。特别是“黄河金岸” 的建设及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大会战,实行资源整合,形成资金、政策捆绑效应,在基础设施、产业园区、标志性工程、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特色小城镇、土地整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扎实实的基础性建设工作,使我区城镇化建设不断实现新的跨越。

  四是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大胆探索,创新突破。在户籍方面,2003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大幅度降低了小城镇落户门槛。2011年6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又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农民变市民,进一步加快城镇化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三项条件中,一项条件符合,就可申请入户。2013年3月,银川市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凡本市农村户籍人口自愿转入城市户口的,在保留原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情况下,可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凡因城市建设需要,承包地和宅基地全部被征用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外地来银务工就业人员,凭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连续三年本地养老保障缴费凭证,可迁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这在全国放得是最开的。在社会保险方面,2010年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对2011年12月31日前转入非农业户籍的失地农民,统筹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0-2011年共有82403人参保。2011年,又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政策合并实施,在全国率先创建了“一制十二档”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一制三档”为核心的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省区。在推进失地农民就业创业方面,从区上到市县逐级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建专项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平台、培训服务平台、创业融资平台等,帮助失地农民逐步实现稳定就业。据统计,18周岁—45周岁的青壮年失业农民中,80%以上实现就业,其中35%以上人员实现稳定就业;46岁—60岁中老年失地农民中,有40%的人员实现了短期就业。

  2002年以来的10年,是我区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最明显、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10年。这一历史性的跨越突出表现在:

  ——城镇化率显著提高。2012年,全区总人口659.0276万,其中城镇人口达到327.9637万人,城镇化率由2002年的34.02%提高到50.67%,在西北省区中位于第一,在全国排名第15位;以城市户籍人口计算,城市化率也达到39.42%,高于全国35.29%的水平。从城镇化发展的规律看,城镇化率30%-70%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我区城镇化率从建国初期的10%提高到30%用了45年,而从30%提高到50%仅用了16年。

  ——城市框架拉开,新型城镇化体系初步形成。2012年,全区城市和县城以上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561平方公里,比2002年增加了339平方公里,10年来扩大了1.52倍。5个地级市依据比较优势,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山水园林、滨河水韵、生态旅游等各具特色的城市新格局,全区城镇化发展初步走上了一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功能互补的城镇化道路。

  ——城市元素不断丰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高。10年来,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3,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0.5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35,分别比2002年增加16.5、12.3和11.71;燃气普及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自来水普及率均有极大提高。全区城镇居民衣、食、住、行等得到较大改善,地级市和县城市容、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改善,宁夏对外形象显著提升。

  ——城镇化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趋增强。城镇功能的完善,城镇形象的改善,直接带来人流、物流、商流和资金流的汇集,催生了一批产业园区,带动了工业、特色农业和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快了产业向城镇、园区的集中,促进了优势产业的空间聚集。全区工业化率由2002年的32%提高到了38%,全区非农产业就业人口比重由44.8%提高到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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