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廉勤监督调查报告(2)

2018-07-20调查报告

(二)明确目标,力求有的放矢。

  为使村廉委有位有为,全县在指导思想上确定了“三、四、五、六”。“三”是“三个依据”,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等为依据;“四”是“四项原则”,即以“依法合规,民主管理,群众监督,村民自治”为原则;“五”是“五项权利”,即以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评判权,“六”是“六项内容”,即以村务公开监督、财务收支监督、资产资源监督、人事任免监督、重要事项监督、效能作风监督等“六监督”为主要内容。旨在加强对村级组织民主管理和村干部的权力监督,让农民群众对村级组织与村干部的行为能够看明白、听明白、问明白、管明白。

(三)依法组建,推进规范监督。在

  建立村廉委过程中,全县注重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准确定位。规定村廉委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开展工作的村级监督机构,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乡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纪(工)委及监察室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二是明确职责。村廉委根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建章立制。出台《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职责》、《村廉勤监督委员会保障制度》等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加强管理。明确了村廉委的工作原则、工作纪律,由乡镇(区)组织考评,兑现奖惩。

(四)强化措施,提供有力保障。

  为使村廉委工作有力度、有深度,全县强化措施,提供有力保障,规定各村报账的支出凭据,凡村廉委未签署意见的,乡镇(区)村级财务管理机构不得予以报销;村两委上报的组织人事任免提名、计划生育指标审批、民政事务、基本建设等涉及村民利益的文件,一般需村廉委签署意见后乡镇(区)才能受理;村廉委可到乡镇(区)查阅本村账据和与本村村务有关的资料;乡镇(区)纪(工)委适时直接向村廉委通报村财务管理及其它情况;村廉委成员应上级纪委的要求,可协助调查本村的违规违纪问题。村廉委参与乡镇(区)对村两委的考核,每年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廉勤情况逐人逐项进行评鉴,评鉴结果作为乡镇(区)对村两委考核的重要依据,所占比分不低于总分的20%,村廉委设固定办公场所,村廉委成员每年可得到300-500元补贴,由乡镇(区)财政负担。村两委每月向村廉委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提供资料,接受监督。

  一些乡镇还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岗集镇斗镇村廉委建立了恳谈会制度。在恳谈会上,村“两委”班子成员把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项全面向村廉委成员以及部分村民代表进行通报,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合淮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涉及到群众征地、拆迁、补助标准等事项,都通过恳谈会的形式进行沟通、决策,效果很好,该村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中无阻工、无上访案件的发生。水湖镇镇建立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廉委报告的村干部违法违规问题,联席会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单位,组织调查。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县纪委在2007年11月,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和部分试点村支部书记到浙江省天台县学习考察。今年1月,又举办了村居廉勤监督工作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学习。

  从调研情况看,县已建立的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纪(工)委及监察室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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