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调查报告(2)

2018-07-21调查报告

  调查的基本情况

  1.资金需求意向及规模

  上海被调查的8家营业部,有两家基本上不盈不亏,1家营业部保持微利,其他几家有不同程度的亏损,亏损率达到62%。据此样本推算,总体亏损率将到70%以上。在所调查的这8家营业部中,都有资金需求意向,但是,其需求的资金额度却有很大不同。有两家营业部表现出非常谨慎,需要1000万元—5000万元;另外几家营业部资金需求在5000万元—2亿元。

  深圳被调查的10家营业部总共托管市值110个亿左右,有开户机构2000多家,机构资金总量大约在50亿左右。其中,1000万以上的有24家只占所调查的1.2%;5000万以上的有8家,占所调查的0.4%;一个亿以上的只有3家,占所调查的0.15%。其中6家营业部以机构为主,机构资金量占80%;2家营业部的机构和散户各半;2家营业部机构占的比重较小,大约20%多。意向需求资金在5个亿,占机构资金总量的10%左右,按此比例计算,深圳证券市场资金需求在100亿左右。

  2.资金来源

  所调查的20家投资机构中,只有5家有融资行为,其他15家都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占了所调查对象的75%。其中只有3家是利用企业的短期银行贷款资金投资。其余12家投资机构,也就是说占了所调查对象的2/3,则纯粹是企业自有资金,没有融资行为。而在这20家机构中,经营范围中可以做投资管理的只有3家,其他则无此项业务资格。

  3.资金使用方式

  使用方式目前有三类,一类是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的变通方式(为规避营业部的违规风险而设计的二方协议),此类方式占了资金使用的绝大多数。营业部在此过程中扮演监管者角色,负责按照协议规定监督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第二类是借款方式,利用借款协议和监管协议达到资金安全的目的;第三类是国债,包括真正的国债和形式上的国债两种,此类方式主要被要求收益率不高的“三类企业”所使用,在深圳很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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