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城镇化调查报告2016(2)

2018-07-22调查报告

  探索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农民进城落户了,他想退出农村的宅基地,要不要给他设计一个自愿有偿退出渠道,也要进行探索。”徐林认为,继续探索有偿退出机制仍然是一个重要议题。

  但目前,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仍然凸出:农民工用打工积蓄在农村盖房,建新却不拆旧,或举家进城,却没有放弃农村宅基地,致使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面积超标、人减地增和闲置现象普遍存在。以广东省为例,2000-20 12年间,广东省城镇化率上升了20.9%,但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却以每年1.9%的速度增长。

  昨日发改委发布的报告显示,20xx年各地区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经验借鉴:一些试点地区积极推进农村土地、集体资产确权颁证工作;部分地区探索农村产权流转及权益保障的规范化。如陕西省高陵县、福建省仙游县等地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另外一些地区则探索城镇化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资源有偿退出机制,完善收益形成和返还机制。如,重庆市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在退出土地前,可以继续享受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与土地相关的9项待遇,以及农村剩余政策、计生奖励扶助、购房契税减免等26项与农民身份相关的待遇,进城落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复垦成为耕地并形成“地票”,通过农村土地交易所进行交易,净收益85%归农民所有,15%归经济组织所有,进城落户居民均可获得10万元左右的“地票”收益。

  拓宽农民工落户通道

  落户不应有本地人外地人歧视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介绍,今年将重点拓宽农民工落户通道,特别是要督促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很多城市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对本地的落户政策,比如广东,对本省的农民工进城落户条件放得很宽,但对从四川、湖南等地来的外省人,放得就不那么宽。从调查情况看,这是一个不合理的普遍现象,在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南都记者注意到,广东2010年就放开了本省农民工有条件入户城镇。本省农民工各项指标积满60分,即可申请入户。但外省农民工并不在政策范围内。相比而言,重庆对跨省农民工的落户政策放得更宽。2011年,重庆陆续出台36个文件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其中规定,符合在重庆主城务工经商5年、区县务工经商3年以上并购房等相关条件的外省籍农民工,也可享受重庆市的户籍改革政策。

  发改委昨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xx》指出,由于跨省、跨地区转移人口尚未出台统一的政策安排,外来人口特别是跨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一些人口流入较多、农民工落户意愿较强的地区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户改方案;一些地方对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方面不够重视;一些地方在制定具体落户条件时对本地人宽、对外地人口严。部分地区虽然降低落户和外来人口享有公共服务的门槛,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仍存在“玻璃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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