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报告(2)

2018-07-24调查报告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政府在就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中,要更加关注残疾人就业。要认真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税务、财政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保证就业保障金足额上缴。政府要通过给予相应政策上的扶持,使福利企业在改革中得到更好的发展,使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到实处,保障残疾人稳定就业。

  (二)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为残疾人广开就业渠道,要保障残疾人的工资标准和岗位稳定性,不断增加残疾人的收入,使他们逐渐摆脱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完善自身基地建设,培训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形成专业化培训特色;二是依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三是与劳动就业部门联合培训,提高残疾人在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搞好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定向培训残疾人;五是参加培训的残疾人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技术等级证书;六是在培训中要加强对残疾人择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的教育,要将教育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五)在体制上要逐步改进和理顺。建议吸收残联参与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核和管理。在政策上向残疾人事业倾斜。

  (六)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县残联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逐步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服务场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为残疾人提供规范的就业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七)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舆论环境。要对残疾人自强创业和扶残助业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残疾人就业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让全社会都了解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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