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教育调查报告(2)

2018-07-24调查报告

  研讨会上,天津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关颖发来文稿请人代读《以儿童权利为基,悟家庭教育之道》。关颖提出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之道。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本质功能,是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目的决定的,强化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的理念,是取得家庭教育的成功的必要前提;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内容的集中体现,是父母抚养教育孩子的底线和基本内涵,也是家庭教育的起点和归宿;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是社会赋予家庭的不可推卸的职能。从上述意义上审视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就是父母履行对孩子权利的保护职责。

  但是目前家庭教育重“术”轻“道”的问题普遍存在,很容易让人误入歧途。在当代中国尽管有一系列国家制定的有关儿童权利的法律制度,但是在家庭养育孩子过程中依然有传统的儿童观深层积淀及其不良影响不时地显现出来,影响着人们对待儿童的态度和教育行为,依法保护儿童权利缺少坚实的社会心理基础。而始自上世纪80年代的家庭教育指导,最大的问题是迎合家长解决孩子问题的需要,缺少对家长自身教育素质提升的引领、帮助。

  “术”可学,而“道”靠悟,家庭教育中“悟道”比“谋术”更重要。引导人们“悟道”,这是引领家庭教育的方向的必然选择。当“悟道”成为人们的自觉追求,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家庭教育中“谋术”才对孩子有积极意义,也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益。

  童喜喜发言指出,与其说“儿童”,不如称为“童年状态的人”,它和“成年状态的人”并列存在,就像女性和男性并列存在一样,各美其美。只有在这样的平等基础之上,才有谈其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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