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2)

2018-07-22工作汇报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我局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和计划生育合同。童晓航局长与市直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独生子女的待遇落实到位。我局配备了一名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文件落实了岗位津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到100%。三是按照计生部门标准,做到了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的检查,及时掌握环情、孕情情况;做到了计划生育档案资料齐全,内容详实、准确,各类报表能及时、准确上报,使计划生育率、女性初婚晚婚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建档率均达到了100%,今年以来无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政策与法规,尤其要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继续抓紧抓好,发扬成绩,改进工作,使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二:

  今年以来,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卫生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为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努力改善医疗基础设施,着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适度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深入实施利益引导机制,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完成较好。

一、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创新发展,县域医疗卫生工作统筹推进。一是完成宜川县人民医院加入延安医疗集团。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年内完成宜川县人民医院加入延安医疗集团工作要求,我县迅速响应,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成员部门的紧密配合下,经县人民医院与延安医疗集团多次友好协商,最终于11月26日正式签订了县人民医院与延安医疗集团一体化管理协议书,标志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迈出关键步伐。二是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激励考核机制。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指导意见》,建立4:3:3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按照7:3的比例考核发放,重点向业务技术骨干和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倾斜,充分调动了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县级公立医院自实行绩效工资制度以来,医务人员月最高绩效工资达1100元。三是提升医疗卫生优质服务能力。出台便民惠民措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县医院36个病种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缩短平均住院日,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四是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建设。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分别受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和陕西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口支援帮扶,对口支援医院在院务管理、科室建设、临床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县中医院与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的签订协作协议,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医疗技术对口支援优势,在帮扶专家指导帮助下,开展了微创治疗、股骨头置换等多例高难度手术。同时,县医院、中医院和妇保站持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管理、人才支持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五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我县今年安置了2名农村医学类本科订单定向毕业生,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农村医学类本科订单定向生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为2名毕业生争取了正式编制,并安排赴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3年国培计划。在县人社局统一安排下,今年招聘安置了23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已全部分配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六是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根据省卫计委、市卫生局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宜川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宜川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目前硬件设备安装已经全部完成,正在进行运行软件环境调试,预计20xx年初正式投用。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实施,药品“三统一”运行不断规范。一是完成遴选增加药品配送企业。按照省卫计委和市卫生局关于给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增加药品配送企业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我县在原来2家药品配送企业的基础上增补3家,经实地考察、公平遴选等环节,最终确定3家药品配送企业进入县药品配送企业行列,目前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已同5家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配送合同。二是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在国家和省集中药物目录框架内,结合当地用药习惯,编制了县级公立医院用药目录和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全县公立医疗机构100%统一采购和使用“三统一”药品,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合疗报销范围,有效提高了基本药物推广与使用效率,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药品“三统一”运行不断规范。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运行情况的专项督查。按照药品“三统一”工作制度,对各公立医疗机构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回避集中采购平台私自采购、目录外违规采购、二次议价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建立了企业、医疗机构履约情况督促、通报机制和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对于在药品采购、配送、回款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确保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程序、中标价格采购药品。截止11月底,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共报送药品采购计划478份,销售“三统一”药品1704.55万元,住院病人药占比48%,县财政前三季度零差率补助251.4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基层卫生工作进展较快,医疗服务能力统筹提升。一是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实行“十统一”制度,在执业、药品、设备等方面制定院务公开制度,各乡镇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管理科,切实实现常态化、有序化、规范化运行,县卫生局对此项工作实行定期单项考评考核制度。二是村级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统筹提升。全县共有规范化卫生室180个,去年底前全部完成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再注册工作,规范稳定了村医队伍,为基层卫生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各乡镇卫生院和乡医签订乡村一体化管理目标责任书,统一处方,建立台账,建立考核制度,把乡医补助和考核挂钩,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20xx年省、市13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人。乡村医生执业到60岁按照“八大员”每人每月4元按工龄计算按月按时发放养老金,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后顾之忧。三是重点镇卫生院规范化创建完成验收。按照重点镇卫生院规范化创建工作要求,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督导云岩镇卫生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创建标准,完成了对云岩镇中心卫生院各科室的内外墙粉刷、楼道墙围喷漆、窗台铺设瓷砖,对医院大门、围墙护栏加固,院落绿化、各种标识标牌等进行维修改造,同时在院务管理、医疗制度、科室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提升。在市卫生局争取下,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为云岩镇卫生院配备价值约520余万元的先进医疗设备,目前县级配套的23万元资金已经转入指定账户。县级财政累计投资185万元。市卫生局的验收评估工作于11月9日完成。四是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启动实施。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水平持续提升,我县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工作要求,在目前条件允许的乡镇启动实施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明确了乡村医生所承担的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卫生应急、信息报送等工作职责,全县应签约总数为25247户,目前已签约12769户,完成了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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