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汇报(2)

2018-07-22工作汇报

 二、主要成效

  (一)建材市场及日用小商品市场整治方面

  赣州工商系统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与赣州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加强建材市场监管。一是开展了对瘦身钢筋的专项执法检查。抽检钢材样品348个批次,查办各类钢材案件209件,涉案金额达181万元。二是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建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材等10种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全系统对全市现有的5160户建材经销户建立了专门台帐,检查建材市场58个,检查建材经营户2735户次,共查处建材案件261件(钢材案件除外),涉及的建材品种包括铝合金、水泥、PPC水管、红砖、瓷砖、大理石板材、不锈钢管、模板等,涉案金额153万元;三是加大了对日用小商品市场检查力度。上半年共检查日用小商品经营户11267户次,检查商品货值508.32万元,对毛巾、服装等日用小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日用小商品100个批次,38个批次不合格,相关单位正在进行立案查处。

  (二)对部分公用企业及其他企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方面

  一是市工商局与市银监局、发改委、工信委等六个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赣州市中心城区部分公用企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银行、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制定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拉网式检查。全市共收集银行、电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合同858份,审查格式合同607份,格式合同备案373份,发放修改建议书33份,立案18件。

  二是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督查相关公用企业自我纠正自我规范。6月20日,市工商局联合市银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分别对赣州中心城区18家银行机构以及赣州水务集团、深燃公司、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等公用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对相关企业格式合同问题条款进行了点评,要求依法进行修改。

  三是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重点整治。针对赣州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较为普遍的情况,市工商局与市房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专项规范的工作方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报当地工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销)售商品房时,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与备案的内容一致。从源头上切断了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与此同时,赣州市工商局还召开了“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行政约谈会”,对中心城区7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重点对开发企业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点评;目前,全系统共依法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24份,建议修改违法条款192条,查处合同违法案件8件。

  (三)食品药品市场整治方面

  20xx年1月-5月,全市餐保化共立案233件(其中餐饮134件,保健品69件,化妆品30件);结案139件(其中餐饮88件,保健品43件,化妆品8件)。全市药械稽查案件共立案455件(其中药品278件,医疗器械177件);结案379件(其中药品248件,医疗器械131件);货值近98万元。市本级稽查案件立案56件(药品46件,医疗器械10件),结案36件(其中药品32件,医疗器械4件);移送公安案件2件.

  1、加大了餐饮监管力度。以大型酒店、小餐饮(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及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熟肉制品、腐竹、湿米粉、早餐食品、鲜肉和肉制品等为重点食品,严厉打击在食品制作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严查来历不明食品、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及假冒伪劣食品等。市餐监所对中心城区餐饮单位采购的大宗食品、高危食品等进行了监督抽检,重点抽检了大米、食用油等18个品种的食品原料和餐(饮)具,共抽检食品150批,合格143批,合格率95.33%;不合格7批,不合格率4.67%。餐(饮)具消毒效果抽检1072件,合格1037件,合格率96.74%。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正在进行立案查处,并将不合格样品的供货商信息通报相关监管部门,以便追踪溯源;对中心城区大中专院校食堂食品安全及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56户次,学校食堂75户次,旅游景区餐饮单位3户次,校内小餐饮单位4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54份,立案查处11户。

  2、加大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20xx年1月至今,市食药监局开展打“四非”及化妆品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2625人次,检查保健食品单位121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74户。市药检所对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壮阳等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18批,其中1批次不合格,即安远县秀山大药房经营的苦瓜排油素减肥胶囊检验出添加了减肥药物。

  3、加大了对药械市场监管力度。开展了药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对辖区内20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1月至5月,深入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对辖区内11家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在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下发责令整改6家,占中药生产企业的54.55%,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1家医用氧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全市18个县(市、区)42家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购进的胃镜润滑液(胃镜胶)类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3家次,经营企业418家次,使用单位3439家次,对1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692家使用单位实施了责令整改。全市共计立案查处128起,结案71起,罚没款金额合计57.97万元。

  (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面

  全市各级农粮部门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春耕生产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市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在畜禽饲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肥料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产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于5月20日-6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工作。今年,出动农业执法人员5010人(次)参加农资市场整治行动。共整顿农资市场358个(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849个,查获不合格农资品种232个(次)(其中农药125个(次)、兽药39个(次)、肥料34个(次)、种子26个(次)、饲料8个(次)),查获数量18.6万公斤,案值28.48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4起,立案查处案件146起,挽回经济损失333.65万元,严厉打击了农业投入品违法犯罪。通过加强部门沟通,上下联动执法检查,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在春耕农资使用高峰期,形成高压态势,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获得了农民的一致好评。

  (五)成品油市场整治方面

  一是对全市成品油站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全市共有成品油加油站420家, 截止到5月份,全市共开展46次联合执法活动,检查加油站点435家(含15家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出动执法人员913人次,车辆186台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2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站(点)16个,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4台,未经批准擅自新建的加油站1个,违法使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手续不全乱建加油站2个,未经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加油站1个,查处假冒伪劣成品油2批次,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18个,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加油站25个,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加油站3个,有效维护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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