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报(2)

2018-07-23工作汇报

  二、强化预防监督职责,努力构建社会化预防格局

  学习贯彻《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大力营造依法预防氛围。坚持抓自身学习,组织开展《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培训、知识竞赛、考试等活动,掌握《条例》精神实质,实现政策性预防向法制化预防观念的转变;坚持抓集中宣传,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向全市各单位发送《条例》小册子1万2千余本,宣传挂图1千5百余套,召开学习座谈会、研讨会12次,扩大了《条例》的社会影响;坚持抓经常性宣传,先后在国土、税务等行政执法单位组织《条例》专题辅导和解读16场,借助漫画、电视、网络、媒体等载体,开展经常性的宣传,编发《预防职务犯罪在宁波》等宣传资料4万2千多册,努力营造依法预防的浓厚氛围。

  实施《条例》专项检查,依法加强指导监督。我们采取宏观指导、定期指导、专门指导相结合的办法,推动《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借助《预防工作动态》,及时转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履行《条例》的情况,实现宏观指导;通过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定期交流,共同研究制定本部门年度预防工作计划,实现定期指导;通过走访金融、烟草、交通等预防网络单位,特别是案件多发行业,就专门问题实现专门指导。此外,就有关单位落实《条例》规定的预防措施,我们采取专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一些重点行业部门《条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协同市交通局、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先后4次对杭州湾大桥南岸接线工程建设实施专项检查,发现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结合国土资源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协同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国土部门的土籍登记、土地整理、矿产资源管理等环节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突击抽查,有效地推动了相关单位预防工作措施的落实。

  构建社会化预防大格局,形成预防合力。社会化预防格局就是在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部门齐抓共管的预防工作格局。我们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与监察、审计部门联合执行《条例》的协作制度,加强与重点行业部门联合预防制度建设。目前,全市已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7次,与252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了预防工作制度,协调组织52批次、3400多人赴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召开行业预防联席会议78次,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交流预防工作经验,落实《条例》相关措施,协调各行业、系统共同推进预防工作,收到一定成效。北仑区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镇海区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为构建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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