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把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养老工作。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任务的实际情况,我区把国家新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作为扶贫标准。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对象。同时注重对少数民族、妇女、计生困难户、退伍士兵、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实行帮扶。建立健全贫困识别机制,做好扶持对象的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制,明确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成立了港口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基层办、渔牧兽医局、水利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族局等单位主要领导,贫困村所在镇的镇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贫困村的支书和主任等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贫困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各有关工作。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区各帮扶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有的确定了日常工作联络员,有的直接派员蹲点扶贫。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了定点扶贫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统一了思想认识,为有效地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紧扣目标,重点突出
各包村单位根据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实施送政策下乡,把中央对“三农”的关心传达到每一个村民;二是尽力解决农村生产生活问题,把着力点放在办实事上;三是动员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捐物捐资,尽力解决部分贫困户的吃饭穿衣和困难学子上学难的问题;四是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提高农民生产技能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农户的劳动技能和致富本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努力从根本上提升素质。五是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