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3)

2018-07-24工作汇报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高领导

  1、高度重视。我局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始终坚持“安全无小事”,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和安全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维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与健康的高度出发,在抓好城乡建设工作的过程中,紧紧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

  2、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领导,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稳定、持续、快速的发展,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魏启吉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珠晖区住建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筑施工、城乡建设中的安全工作,局领导亲自深入施工现场抓安全生产、抓文明施工,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战线各项工作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区委、区政府肯定。

 (二)明确责任,严把关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措施

  1、广泛宣教。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刻汲取矿难、火灾、工地事故等惨痛教训,我局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组织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和培训,施工工地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营造氛围,进一步强化业内各级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各施工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在企业内部加大安全宣传,切实提高了建筑施工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强化责任。为了居安思危、警钟常鸣,我局由一把手挂帅,分管副局长具体实施,牵头和配合区安监、劳动对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以“目标责任制度”为核心,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促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推进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强化企业“一把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同时监督、指导企业层层落实,并按照工序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3、严查严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实行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一票否决制,条件不合格的不予纳入招标范畴。建立信用档案,对施工单位和三类人员的优良和不良业绩进行登记存档,以备需要施工单位时择优选用或坚决不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项目,进行同时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等“三同时”工作,实现建设工程的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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