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中组部组通字〔XX〕23号)及《关于印发〈**县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孟组通〔XX〕3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局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任务圆满完成,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切实加强对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认真抓好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对集中调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认真查核党政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拉票问题的举报,依纪依法严厉惩处拉票行为,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教育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以党的xx大为指导,坚持提早介入,教育在行,重在防范、防纠并举,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的原则。通过开展治理拉票行为工作,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切实营造对拉票问题盯得紧、抓得实、查得严的监督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使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治理重点和范围
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和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宴请,收受拉票人礼品或参与拉票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等行为,均属于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以及今后日常干部调整中,必须坚决禁止和重点治理的“拉票”行为。
四、及时传达学习,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XX年7月6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中组部组通字〔XX〕23号)及《关于印发〈**县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孟组通〔XX〕37号)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进一步做好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奠定基础。会上就宣传拉票的行为表现、处理要求、查处措施作了明确传达,把纪律要求及拉票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果向干部职工说清楚,教育提醒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拉票歪风,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充分认识拉票行为的危害性和治理拉票行为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