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汛前排查整改情况的工作汇报(4)

2018-09-03工作汇报

(二)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建设“五个泸溪”重要内容来抓,计划生育工作占乡镇XX县直部门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分均为5 分(5%),全面实行绩效考核,并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县委常委会XX县政府常务会按季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今年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至少要“一票否决”一个村(社区)。三是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数据核查,按月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各乡镇工作开展和指标完成情况按月进行排位通报,按季度召开讲评会议,稳步推进工作常态管理。

(三)财政保障到位。

  一是按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计生事业费。今年县本级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905.599万元,较2014年增加55.464万元,高于我县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达到了人平29.21元。今年1至7月已拨付计划生育事业经费540.828万元,占总预算金额的59.72%。二是加大对优惠政策提标扩面。对“特扶”对象奖励扶助金进行提标,在国家、省发放标准总和基础上提高 50%标准发放。继续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标扩面,检查费用每对300元,检测人群覆盖到城镇居民。继续保持对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扶助金进行提标,在省州扶助标准上人均增加2000元。将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人每20元。全县住村扶贫单位共为所住乡镇(村)支持计生工作经费300多万元。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全额拨付。2014年拨付万元,2015年预计拨付 万元。

二、坚持“三个加强”,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一)加强部门协作。

  公安部门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力度,在新生儿上户方面严格把关,每月按时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人口信息;宣传部门加强了对计生政策的宣传,利用红网泸溪站XX县电视台黄金时间开设专栏宣传整治“两非”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政策;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全县19家医疗机构、44家个体诊所、67家个体药店、14个乡镇技术服务所进行了检查,查处了“两非”案件1例;住建、房管、商务等部门加强了对工地、出租屋、市场的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信息;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人社局等部门加大计生审查力度,严格按要求开展计生审查,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干部选拔任用及社会公众人物评选时,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前置审查制度,按照“谁推荐谁把关、人口计生部门审查”的原则对拟推荐、表彰的3565人进行计划生育审查,对有违法生育行为的2人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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