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工作简报

2018-07-22工作简报

 

 简报一:

  日前,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开展“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9月初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查质量违法行为,在集中行动期间,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处理力度。同时,加大儿童玩具缺陷调查力度,对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儿童玩具依法督促生产企业实施召回,对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但未召回的,责令其召回。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与行业协会建立打假协作机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充分发挥“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作用,鼓励投诉举报,扩大案件来源,严查彻办一批大要案。《通知》建议,通过执法打假,梳理分析消费品生产企业集中区、质量问题多发区等重点区域,专题报告当地政府组织综合治理。对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集中、整治困难的重点区域,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挂牌督办。

  从9月下旬起,全国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统一上线试点应用12365“单兵”系统,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远程指导和督促检查,支持执法打假宣传工作。《通知》要求,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上线应用12365系统“执法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全面建立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空气净化器、童车、洗涤剂、纸巾纸、牙刷、皂类以及净水器产品生产企业档案,待本辖区正式应用12365系统“执法管理”平台后,将上述产品全部生产企业信息统一录入该平台“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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