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报告(2)

2020-07-26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报告3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贯彻法治环保理念,深化生态绿城建设,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常州的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注重生态建设,让城市更绿

  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了《20xx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及市各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综合考核。在全省20xx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综合考核中,我市排名第三;在省环保厅对13个设区市环保局20xx年度任务考核中,常州市环保局位列第一名,被表彰为先进集体。

  1、持续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年初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加快生态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生态绿城建设的目标任务、规划管控、项目管理和政策保障,将生态绿城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示范工程。同时专门成立了生态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考核。今年重点实施生态源保护、郊野公园、城镇公园绿地、生态廊道和生态绿道六大类202个项目,完成201项,完成率为99%,共增核1.7万亩、扩绿7400亩、连网250公里,完成生态文明系列创建项目37个。

  2、严格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完成20xx年度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现场核查,落实生态红线日常监管监察及长效管理工作,全年投入1.53亿元用于生态保护项目,有力推动一市三区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完成5块生态红线区域内生态资源调查。全市生态红线保护面积保持稳定,生态红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抓好综合治理,让环境更美

  20xx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8天,优良率为70.5%;市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20xx年下降10.49%;重污染天数比20xx年减少13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5个要求20xx年达标的“水十条”考核断面全部达标;14个太湖考核断面达标9个,达标率为64.3%,超过了省政府“50%达标”的考核要求。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今年计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083项,已完成1080余项,完成率99.7%。一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779台燃煤锅炉均已完成整治,通过三年努力,全市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整治全部完成。溧阳市昆仑热电老厂2月份关闭,新厂已投产;完成金坛加怡热电老脱硫塔改造、武进亚能热电超低排放改造,以及天宁东南热电、广源热电、新北广达电湿式电除尘改造。二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申特钢铁、东方特钢、中天钢铁等8台烧结机旁路拆除已全部拆除。完成96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9家滨江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修复整治验收、99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强化应急管控。完成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实行空气环境质量5天预报预测,为提前应急管控奠定基础。重点做好G20峰会、公祭日等重要时段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2、加强水污染防治。今年计划实施水环境整治项目515项,完成475项,完成率92.2%。一是编制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常州市水污染工作方案》以及武进港、澡港河等20个断面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治污方法、工作职责,确保治水工作科学、有序展开。二是全力确保太湖安全度夏。自4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太湖应急度夏工作,定期开展蓝藻巡测和“湖泛”巡查,打捞蓝藻19万吨,实现了太湖的安全度夏。三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各辖市、区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工程和20xx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保完成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任务。四是深化“断面长”负责制。对“水十条”、太湖流域考核断面以及“入湖河道”的断面长(河长)进行调整,均由市、区两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每月对水质情况进行通报,使其对治水工作心中有数、推进有法。

  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条”出台后,制定了《常州市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在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全过程各环节的环境管理。编制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指标,确定具体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起草《常州市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管理办法》。探索和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全年完成23片污染场地调查,为土地的安全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加强核与辐射以及固废环境管理。加强审批、监管和评估工作,核与辐射环评执行率、许可证发证率、续证率和“三同时”验收率达100%。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审批的依据、范围、程序、分工、时限。危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取得经营资质,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2.31万吨/年;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和新北区亚邦化学有限公司3万吨焚烧处置设施已建成;另外,新增危险废物利用能力11.04万吨/年,废包装桶清洗处置能力140.9万只/年。

  (三)严格依法行政,让“铁腕”更坚

  年初,对各辖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作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政策文件专题宣贯,解读最新政策要求,宣贯环保法律法规。在学法宣法的同时,一着不让抓好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环保部组织的环境执法大练兵评比活动中,常州市环保局、武进区环保局被表彰为先进集体。

  1、严把环境准入关。建立健全空间准入、总量准入和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扎紧污染物管控的“篱笆”。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不到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落实、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基础设施不齐全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和批准。同时,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制定下发《常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市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零收费”,明确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费用由市环保局承担,减轻企业的负担。

  2、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常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市级网格成立了八个监管工作组,各监管工作组牵头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落实环境监管工作,加强对二级网格的督查指导。同时,督促各辖市区进一步细化二级和三级网格的监管职责,同步成立监管工作组。一季度,市级网格公布了全市重点污染源监管对象名单,并指导二级网格(辖市、区级)制订相应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

  3、理清事权和职责。根据环境要素的划分,继续对内设处室进行调整,继水处之后,今年新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处,又在自然处挂牌土污染防治处;设立生态文明建设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合并污染防治处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按照“批验分离”的要求,调整监理处职能,主要负责市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同时对下属单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正式更名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将辐射监测职能移交环境监测中心,单独设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强化对机动车污染的监督管理。

  4、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将“双随机”抽查作为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建立排污单位和执法人员信息库,通过随机抽取、随机匹配的方式,加强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实行环境违法行为首查负责制和案件调查终身负责制,由案件主办人负责具体案件办理,并对案件质量负责,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办案水平,形成权责明确、量质并重的执法办案机制。

  5、积极开展大练兵活动。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重点“比”环境执法的基本功,主要“练”现场监察水平、各类文书制作水平、法律法规运用水平,切实提高环境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将大练兵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钢铁企业、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让能力更强

  加强队伍建设,是保证环保系统敢打硬仗、打胜硬仗的根本保障。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思想认识、素质能力两个方面入手,打造“勤、廉”环保干部队伍取得实效。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抓好思想政治学习、舆论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两学”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对局系统全体党员进行了动员部署,并邀请专家作了“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辅导报告,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正风肃纪、树好形象的自觉性。同时成立“两学”专题教育协调小组,印发专题学习教育方案,全面推进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爱党爱国有信仰”道德讲堂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党的知识和党的历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党性修养。组织开展“严执法、善作为、争做忠诚环保卫士”学习实践活动,推荐4人参评全省“忠诚环保卫士”,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树立环保队伍的新形象。

  2、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责任追究和责任担当,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年初局党组向市委、局纪检组向市纪委分别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书,局领导班子、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继续开展“四群”“双评”活动,促进环保部门履职尽责,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上一篇:销售售后工作月度总结下一篇: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