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植树造林不仅可以绿化和美化家园,同时还可以起到扩大山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调节气候、促进经济发展等作用,是一项利于当代、造福子孙的宏伟工程。以下是关于“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民义务植树,是国家加快国土绿化的一项基本国策;全民总动员,采取不同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今年是实现“三大目标”、建设“生态青川·美丽家园”、“十三五”开局之年,为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巩固、完善、提升绿化成果,现就加强全民义务植树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进国土绿化是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县域辖区内所有单位都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好今年“3.12”植树节各项活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级各部门要和各乡镇主动搞好衔接工作,到帮扶的贫困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以“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扶贫攻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责任义务与认绿、养绿、护绿的意识,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安排,适地适树造林
大力弘扬科学造林理念,加强科学造林指导,推广普及科学造林知识和技术,提高造林绿化成效。要根据立地条件,合理确定种苗规格、整地方式、栽植密度、树种配置等。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春季义务植树工作。
四、全民动员,人人尽责履职
凡18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或者完成3个工日的整地、育苗、管护或其它绿化任务,每个乡镇巩固提升或新建义务植树基地50亩。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
植树节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各种义务植树活动信息报送到县绿委办,每单位不得少于1条;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和准确。在3月18日前将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及2016年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篇二:“3.12”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广泛动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我县国家公园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2月3日(正月初七)-3月12日在全县范围开展“义务植树月”活动,现将制定活动方案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17年“义务植树月”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春节上班第一天(农历正月初七)。
2、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2月3日-3月12日。
3、全国“义务植树节”活动,时间为3月12日。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1、各乡镇和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可形式多样,如种植公仆林、村庄风景林、子孙林、爱情林、希望林等。
2、义务植树的地点可选择山地、村庄、河道、公园、房前屋后等。种植树种以珍贵、彩色和阔叶的乔木树种为主。
3、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要按照每名干部职工种植3棵树(其中每名党员干部种植10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各乡镇要按照每人种植1棵树(其中党员干部种植5棵树)的要求,确定植树人员和规模。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的植树任务归口到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综合确定方案。团县委和妇联要组织广大青年和妇女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建立“共青林”和“三八林”植树基地。各乡镇要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植树点,开展一次义务植树活动。
三、活动方案安排
1、春节上班第一天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1)活动时间:2月3日(正月初七)。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2、“义务植树月”和“3˙12”义务植树节活动
(1)活动时间:2月4日-3月12日。
(2)参加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行政村及部分群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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