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

2020-08-12工作计划

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

  篇一: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德育处、大队部、安全办及班主任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提高在校教师、学生安全意识和知识。

  三、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停放在校外停车棚。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校长室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指定时间(非下课或活动课时间)内及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四、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驶入校门外50米范围内必须下车推行,并且要停放在校外停车棚内。

  (二)驶入校门外50米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指定停车位置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

  (四)由于目前我县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上小学生一律不得骑车上学,如若不按该规定出现的交通事故者,后果自负。

  五、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

  1、此规定由富蕴县小学教代会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经教代会通过,自2014年6月 1日起执行,此前

  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篇二: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总务处及班主任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提高在校教师、学生安全意识。学生会和保安人员加强管理。

  三、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为确保安全师生车辆均从学校后大门进出。

  2、机动车辆(包括教职工骑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以及新华书店送书车、城管垃圾车、食堂送原料车等车辆除外)。

  3、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车辆以及须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进出校门要主动接受门卫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并避免学校财产的流失。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拿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放在门卫处,在保安的疏导下,安全通行。

  4、本校教职工摩托车和电瓶车、学生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及疏导,安全通行并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指定时间(非下课或活动课时间)内及指定路线上行驶。

  4、任何人在校园内禁止骑乘车辆。

  (三)车辆停放

  1、所有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初中部学生车辆停放在车棚内。

  3、高中学生车辆停放在高中楼后面停车场。

  4、初高中所有教师和全校后勤人员车辆停放在高中楼前面东面停车场。

  5、距离校门100米、消防水栓15米范围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安全及消防通道的畅通。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经常进出校园的外来车辆(新华书店送书车、城管垃圾车、食堂送原料车等)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学校采取宣传教育,警告等措施,屡教不改的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篇三: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防止车辆进出学校造成安全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内职工车辆规定

  1、教职工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3、学校上课期间在校内行驶的车辆不得鸣笛。

  2、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4、课间期间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学校公车有紧急会议例外)。

  5、上下学、课间学生较多时,在校园内使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要慢行或推行。

  6、 严禁教职工酒后在校内开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7、 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8、 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1、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2、接送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4、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5、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车辆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6、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安全。

  7、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外来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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