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专业监理实施细则(2)

2020-08-13工作计划

  (2)、管沟开挖

  A、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按《供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3.2.1条执行。其中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b1值如下:

  DN100mm—DN500mm b1=300mm DN600mm—DN1000mm b1=400mm

  B、沟槽放坡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等情况确定,按有关规范执行。 C、开挖沟槽严禁超挖。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在敷设管道前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如遇超挖或扰动,严禁用杂土回填,可换填粒径10-15mm天然级配砂石料,整平夯实,其密实度必须达到沟槽回填密实要求。

  D、如遇地下水,应将地下水位抽降至沟底最低点以下30-50cm,用中粗砂换填处理。待回填至管径以上一倍时,方可停止抽降地下水。

  E、沟槽边堆土,必须距槽边2m以上。 (3)、管道基础

  A、管道基础垫层材料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砂作为砂垫层基础材料,敷设厚度为100mm。

  B、管道接口处基础应挖凹槽,以便接口操作。施工完成后用砂填实。

  C、供水收集井、预留供水横穿管连接管基础做法同干管。 D、施工中如遇到软地基,应立即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4)、阀门

  均采用对夹式蝶阀。DN不大于250mm,采用D71X型手柄传动对夹式蝶阀;DN250mm-1000mm,采用D373X型涡轮传动对夹式蝶阀。

  (5)、阀门井

  采用地面操作立式阀门井,井盖须与路面平行。非路面井盖可高出地面0.2m,采用重型复合塑钢井盖及盖座。

  (6)、管沟回填 A、回填方式

  a.管道安装完毕,应尽快进行管道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除管口部分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以免管道移位。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b.管顶0.7m以上部分回填土,可采用机械回填,但必须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夯实并满足路基设计密实度要求。

  c.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阶梯形,且不得漏夯。 B、材料及密实度要求

  a.从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4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用粒径小于40mm的砂砾、中砂、粗砂或开挖出的良质土进行回填。

  b.管道敷设基础中心角2a范围内必须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处,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7)、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处理

  管道施工如遇道路填方段,管道地基处理做法如下:

  A、道路施工按设计要求密实度填筑压实至路床顶面标高后,再放线开挖管道沟槽。 B、按设计要求放线开挖管道沟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按软地基做法处理好管沟地基,再按照设计要求作砂垫层基础。

  (8)其它

  所有管线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管位及高程敷设,平面误差应小于20mm,高程小于10mm。设计管线与现状管道相交、相接处,施工前应先核准现状管道位臵、标高及截面,若与设计标注不符,联系设计人员解决;确定设计管线能顺利相接后方可施工,管位、标高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2、排水工程

  (1)、管材、接口及基础

  污水管道采用PVC-U双壁波纹管,环刚度SN为8KN/m,接口形式为双密封圈承插连接,管道基础采用10cm中粗砂垫层。

  (2)、沟槽开挖、支护和回填要求

  A、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时,必须由施工方邀请监理、设计、造价、建设和地勘单位等有关部门人员验槽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B、沟槽的开挖、支护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C、沟槽断面的选择与确定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D、沟槽支护方案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施工方必须按照既定方案严格执行。

  E、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均采用中粗砂回填。管槽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以免产生侧压破坏管道或接口,回填前必须作管槽排水,以免产生浮管。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

  F、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G、沟槽开挖与支护的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沟槽施工平面布臵图及开挖断面图;

  ○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

  ○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 ○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

  ○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筑物保护要求等。

  H、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I、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影响构(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2、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3、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m,且高度不应超过1.5m;沟槽边堆臵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臵高度。

  J、沟槽回填管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的其余部分;

  ○2、无压管道在闭水或闭气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K、管道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2、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保持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带水回填。

  L、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周围回填应符合规范要求。

  M、回填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N、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应根据所采用的压实机具按规定选取。

  O、回填土运入槽内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

  P、回填作业每层土的压实遍数,按设计压实度要求、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Q、刚性管道沟槽回填的压实作业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施工降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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