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的

2020-08-18工作计划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的范文

  医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加强对毕业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使毕业实习计划执行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供各临床教研室(组)参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

  1、毕业实习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毕业实习是培养医学生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的重要内容。

  2、毕业实习通过临床实践,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医学人才,发展医学科学,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毕业实习的实践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4、培养学生崇高的医德医风,对病人高度负责,踏实严谨的科学作风。要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搜集信息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5、通过毕业实习让学生接触社会,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了解医疗卫生的现状与需求,以及与此相关的`国情、省情、民情,能适应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需要。

  (二)实习要求

  1、实习学生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遵守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

  2、实习学生必须尊重带教教师,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

  3、实习医生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4、实习生应按照医院安排的实习轮转表到各科室进行实习。在工作中要加强医德修养,尊重医务人员,团结同学、爱护病员、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

  5、在实习期间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学院纪律,达到行政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上报学校处理。

  6、实习期间的日常休息和节假日严格按实习医院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换。禁止将轮休假集中休息,以免影响工作安排。

  7、严格按照科室编排的值班时间及内容实习,不准擅自调班和更换实习内容。

  8、实习生在各科实习时,应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努力完成带教老师交给的各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病房管理等),负责报告自己所管床位病人的病史,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病情变化。

  9、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按实习科室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午应提前半小时上班,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

  10、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带教老师的指示,不得擅自开处方、单独处理病人及签署会诊单、手术通知和各种证明书。未经带教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贵重仪器、医疗设备。对病人和家属解释病情时,必须征得带教老师同意。

  11、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病、因事急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实习管理

  1、进入我院实习的学生,若有违反纪律和损坏公物者,采取扣分并上报学院。

  2、实习学生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病员和老师的监督。发现未挂牌上岗一次扣0.5分。

  3、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4、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学术活动。各教研室(组)组织的学术讲座、教学查房或教学病例讨论,学生缺课一次扣1分

  5、实习同学在医院进行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循各项医疗操作常规和医疗安全的原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特别是在处理病人的时候,不得擅作主张,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实习同学每轮转完一个科室,都要进行出科考核鉴定,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7、实习学生宿舍是同学们集体休息和生活的地方,严禁私带外人进入玩耍或留宿。若家中亲属来访,请告知门卫。

  8、为了保证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宿舍内禁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违反规定使用者,除进行罚款外,情节严重者交由保卫部门处理。

  9、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0、安排住在实习生宿舍的同学必须服从住宿管理。

  三、实习考勤、纪律和处分

  (一)考 勤

  实习生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由带教教师考勤,教学秘书不定期抽查实习学生出勤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教学科。

  (二)请假与销假

  1、事 假

  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处理,需请事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课论处。

  1天以内,由带教教师批准,2天以内科主任批准。

  3天以内,由教学科批准。

  3天以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请假后,到教学科填写请假条,登记备案,并将请假条交到所在科室,并告知带教老师。

  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并到教学科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应提前续假。不销假、不办续假手续,超期部分,按旷课论处,若超过一周,则须补该科实习。

  2、病 假

  凭医院病情证明。

  3、节假日

  实习生无寒暑假,根据带教老师排班情况休息。但是必须服从科室安排和工作需要,同学之间不准互相顶班。

  4、特殊请假

  参加四六级、招聘考试、研究生考试和复习等特殊情况,按学院规定执行。

  (三)违规处理

  对不经过请假擅自离院外出的,经教学科调查落实后,教学科将及时上报学校处理,同时外出期间所在实习科室考核鉴定不合格,不

  给于鉴定评价,需回到医院后利用休息时间补齐,方可书写科室鉴定。对于在实习期间违反医院规定,情节恶劣的,一经查实,结束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四)凡到我院实习,根据住宿安排情况分别签订实习协议,相关实习协议查看医院OA办公系统教学科公共文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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