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内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全体指战员宿舍要按实际人数统一安排、定位。内部设施要整齐划一,个人物品摆放要条理有序,适应执勤和紧急集合需要。切实做到“一平、四齐、七净”。一平:铺面平;四齐:被子叠放齐、脸盆毛巾摆放齐、桌面饮具放置齐、抽屉箱柜物品摆放齐;七净:门窗净、地面净、玻璃净、桌椅净、墙壁净、电气设备净。
第二条 宿舍内务应当保持整齐、清洁、有序,用具的摆放和专栏、图表等的悬挂(张贴)应按要求进行。
第三条 床铺设置。
床铺按床垫、褥子、床单的顺序铺垫。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后端一侧,一律使用大队配发的被褥、床单。使用被罩时应使用大队统一配发的被罩。
第四条 鞋的放置。
经常穿用的'鞋置于床铺下的地板上,鞋子放置的数量、品种、顺序,应以大队规定为准。
第五条 衣帽的放置。
通常应放入衣柜内,对置于床铺上的衣物应叠放整齐。
第六条 洗漱用具的放置。脸盆放在盆架上,牙具、擦脸油置于脸盆内,面巾两折后统一晾在脸盆一边。
第七条 其他物品的放置。水杯放在桌上,其它物品放在抽屉内。椅子按大队统一规定放置。
第八条 室外卫生要划定责任区,分片包干,做到场地平整,无垃圾、油污。每日清扫,每周大扫除,及时清除垃圾、杂草、积水等。
第九条 厕所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扫、冲洗、定期消毒和进行无害处理。
第十条 全体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要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卧具要经常晾晒和洗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