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
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和《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川教函[2017]65号)的要求,特制定我院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2017年“9+3”单独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元/年) |
1 | 640101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3700 |
2 | 660214 | 学前教育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700 |
3 | 660209 | 音乐教育 | 艺术类 | 5000 |
4 | 660112 | 文秘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700 |
(三)招生计划
教育厅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单独下达。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 “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考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cvtc.com上的“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相一致的专业,不得跨类填报。
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基础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高职单招“9+3”毕业生考试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 60分、数学 30分。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
2017年“9+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招生专业 | 中职类别 | 技能测试要点 | 备注 |
1 | 旅游管理 | 旅游服务一类 | 1.景区模拟讲解; 2.餐巾折花。 | 二选一 |
2 | 学前教育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1.钢笔书写和简笔画; 2.素描。 | 二选一 |
3 | 音乐教育 | 音乐学类 | 1.声乐表演;2.舞蹈表演。 | 二选一 |
4 | 文秘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1.办会(如会场布置); 2.办事(如办公室日常事务); 3.办文(如办公自动化)。 | 三选一 |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7年“9+3”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17年4月11日 | 9:00—11:30 | 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