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2、每月员工考勤将以考勤机打卡为准,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准迟到早退;
3、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8:30AM——5:30PM),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如果因为私事办理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4、中午休息时间离开公司,需重新打卡,超过时间按旷工处分。工作时间离岗,没有填写出门单、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将处予罚款,50元/次;
5、5.1、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逾时到岗位则视为迟到;
5.2、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5.3、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离岗4小时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6、忘记打卡者,或因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时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
7、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门单上注明,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8、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内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者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五日,公司将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绩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即以工作结果完成为标准),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则不属于加班;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3、员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方准予加班;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7、加班可以通过填写“加班申请单”去人力资源部换取“调休单”调休,或由公司发放加班费;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三、调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时数)的,可申请调休;
2、调休以正常上班计薪,不计加班费;
3、生产线员工调休由公司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当年度未修完的调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带薪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依据员工年休假规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产力不受影响为前提;
2.2、年休假为有薪假期,员工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日计发工资
2.3、公司可视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4、当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签核,人力资源部审查通过后依法办理补薪作业;
2.6、因个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数,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1、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当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2、当年度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请假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补假条)。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2. 每季度员工事假请假天数限三天以内;
六、病假
1、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证明;
2、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工资,连续工龄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数在15天/年内的,工资发放基数为月基本工资的70%;
3、其他病假情况,公司保留解释的权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处理私人事务请假;
2、连续请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请;
3、连续请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请;
4、事假请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员工可以请丧假料理丧事。
2、请丧假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可事后补办);
3、丧假不得超过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结婚登记一年内,可以申请休婚假;
2、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3、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1、产假休假规定根据地方政府政策规定进行休假;
2、产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计划生育政策”;
3、休产假须提供医院证明;
4、产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5、产假需一次休完;
6、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正常发放;3-6个月内的延长产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7、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
8、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9、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10、 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它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十三、哺乳假
1、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
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 哺乳期间超过以上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
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十四、其他
1、 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 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经上级领
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