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2020-09-02工作计划

2016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高等学校全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431)

  高等学校英文名称:Zheji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Special Education

  主校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招生范围:面向省内招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设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三位一体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五章 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全部科目均为P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

  第六章 报考说明和要求

  (一)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二)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七章 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内考生均可参加报名;

  (二)考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登陆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zjtjxy.net/),点击招生网图标,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三)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通过审核后可以从招生网上打印,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的公章);

  (2)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3)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4)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会考成绩、相关选修课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

  (5)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获奖(荣誉)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不符合专业身体要求的考生则不予参加综合测试。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递交:考生须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学院学生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邮编310023)。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第八章 选拔程序

  (一)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学院根据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初审合格名单,报名考生可直接网上查询;

  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具体内容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 (现场展示的所需用品请自备)。综合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各项分数比例如下:

  仪表仪态(20分)、小品表演(25分)、动作模仿(25分)、语言表达(30分)。凡在高中阶段取得的各种荣誉(包含团体、小组项目),测试时可作评分参考。

  (二)成绩反馈及入围考生名单确定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学院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及综合测试分数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以在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九章 实施进程安排

  (一)考生报名: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3月1日;

  (二)材料递交:从报名时起至3月16日截止;

  (三)学院资格审查: 3月17日截止;

  (四)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网上报名二个工作日后;

  (五)考生报到(现场确认、签订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场地):3月25日8:00——16:00;

  (六)综合测试: 3月26日;

  (七)综合测试结果查询:4月15日起;

  (八)学院招生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入围考生名单。

  第十章 录取办法

  (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内容

  三位一体是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置条件,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学院的综合测试,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测试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平均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 分)×30%”计算形成。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2、综合测试由我院组织,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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