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2017工作计划

2018-07-21工作计划

  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县教育局2017工作计划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县教育局2017工作计划 例1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17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把“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作为工作重点,抓投入夯基础,补短板优结构,保基本促公平,提质量创一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大美生态、科技文明”新宜丰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着力构建完备的德育工作体系。坚持立德树人,重点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自尊自信、自律自强意识,养成志存高远、勤奋上进、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优良品质。不断丰富德育活动载体,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普及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积极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为导向,创新开展美育活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推进书香校园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喜爱读书的良好习惯。重视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做好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

3.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健全的心智,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科普探索、特长延伸等实践教育。遵循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原则,完善学校劳动基地建设,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加强防艾、禁毒等宣传教育。做好青春期卫生健康教育。

4.提升教学研究水平。推进基础课程改革实施与评价研究,促进校本课程建设。开展教学视导活动,狠抓教学常规落实。开展多形式的教学技能竞赛,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继续抓好“名师送教下乡”和“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做好省、市、县各类课题申报管理工作,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指导,提高课题研究水平。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完善教研网络。

  (二)促进各类教育提质发展

5.提升学前教育保教水平。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2017年完成新东方幼儿园建设,启动宜丰县第二幼儿园和崇文幼儿园建设,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实现全覆盖。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发挥示范幼儿园的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公办园与民办园、示范园与薄弱园的结对帮扶工作。

6.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特别是乡村小学(含教学点)办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强化对村小(教学点)教师配备、课程设置、业务指导等方面的统筹管理。深化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多举措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统筹抓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特殊困难群体就学、关爱留守儿童等工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7.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适应高考改革要求,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完善和加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及师资配备,确保开齐开好相关课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支持普通高中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8.增强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加大中职学校办学宣传力度,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中职学校春秋季招生工作,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提高“职普比”。加强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中职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打造精品特色专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和产业工人。

9.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训练和生活设施,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完善送教上门、随班就读体制机制,保障“三残”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贯彻执行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培训。开展特殊教育科研,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10.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园)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坚持民办学校(园)办学年检制度,切实加强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推动民办学校(园)行业自律,规范办学秩序。完善考核评估制度,推动民办学校(园)合理定位、差异发展、特色办学,着力提升办学质量。

  (三)不断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11.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按照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工程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工程等各类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天宝学校整体搬迁工程、芳溪小学等搬迁改造工程、宜丰二中和新昌一小新建综合楼工程、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等工程建设。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规划、工程设计、公开招标、质量监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2.加快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推进中小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学校电教设备、实验器材及图书、音体美卫器材装备水平。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启动“互联网+教育”改革,推进中小学“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信息网络。推动教育装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13.加大扶贫助学力度。建立健全“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更加有力”的扶贫助学工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实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集中帮扶助学等精准帮扶工作。

  (四)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加强教师队伍学风、教风、作风建设。大力宣传和表彰模范教师和师德标兵,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学校、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制。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严厉查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15.不断优化队伍结构。认真落实《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积极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招录、招聘一批优秀人才补充到教师队伍,不断优化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学科结构。加大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地乡村教师。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完善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保障教师待遇,不断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

16.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强化全员岗位培训,分类推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国培”计划、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远程培训等工作,扎实开展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有效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抓好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建立健全以师德水平、教学业绩、育人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潜心育人。

  (五)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全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健全党建工作考核问责机制,逐级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两准则”“两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和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8.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作风建设20条”,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浓厚干事创业氛围,努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加强学校违规收费、招生考试、学生资助、职称聘任、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工程项目等方面的监督,坚决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六)着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9.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学校管理章程。强化依法依规办学意识,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20.坚持依法招考。做好江西省高考改革政策宣传。加强考试招生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标准化考点建设和管理。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高考高招、中考中招、高中会考、成考自考等各类招考工作公平安全。

21.提升教育督导实效。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制度。加强责任督学分类培训,提升督导专业水平。做好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相关工作。迎接重大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省、市专项督导。继续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中小学校长履职考核。

22.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教育宣传报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展示全县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亮点和特色。完善县教育局网站建设与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全县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营造教育事业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23.建设和谐平安校园。贯彻落实《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安全工作台账。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和行政调解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24.统筹推进有关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协调抓好文明城、卫生城、生态县创建等工作。统筹做好招商引资、包村蹲点、扶贫攻坚和节能减排、计划生育、武装、统战、工会、老干、妇女、共青团、双优、双拥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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