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通知(2)

2021-06-13工作计划

做好通知 篇3

各县市区纪委、纠风办,市直各参评部门:

  按照“双评”和“联评”工作方案的安排,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即将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为确保本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工作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开展好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对于公开承诺的事项,要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服务窗口的承诺公示,通过设立公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触摸屏等,经常、自觉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2、要开展好主题实践和服务活动。各参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我是管理相对人”“我是服务对象”的大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通过换位思考,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开展“尽职责、树形象、做贡献”等活动,积极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做好事、做实事,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展示出各部门各单位的新形象、新变化和新起色。

  3、要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滤布各部门、各窗口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在本单位开展评教师、评干警、评医护人员等自评自测活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的实际,制定自查自测表,并于6月15日前报市纪委纠风办审核。审核后,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测评和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纠风办。

  4、各参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当前工作,市纪委纠风办将就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通报处理,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做好通知 篇4

各系

  根据《xx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与《关于认真做好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入答辩阶段。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向系提出答辩申请,系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1.申请延长学制者;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不合格者;3.论文或成果经查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4.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二、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织

  各系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遴选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系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和系领导组成(5-7人);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秘书(不含在3人小组内)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具体规定请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系应重视答辩会场的设计和布置,尽量创造一个良好的答辩环境。

  各系请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工作计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的电子版(见附件1)于5月27日xx:00前发至邮箱782xx6012@qq.com。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学生于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各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交叉评阅。对于评阅不合格的,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和答辩小组评语,应针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评价。对于多名学生评语雷同的教师,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请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内容,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和论文格式。

 四、答辩时间安排

  各系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含网上提交成绩)要求于6月xx日全部结束,学校同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学校将在本届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中,随机抽取学生参加校级答辩。

  答辩期间,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与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评定五级记分制,各专业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

  六、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上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和存档工作,学校将在系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该系年终考核指标中。各系应准确地统计各类数据(见附件2),认真撰写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于6月28日前将上述纸质版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782xx6012@qq.com。

七、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各系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并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系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系内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需按分配名额申报,具体申报预分配名额见附件3。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须经本人书面申请,学生须经指导教师推荐,在系或专业进行大组答辩,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后择优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须本人申请,经系推荐同意情况下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28日前交送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室),电子版以系命名文件压缩打包发至782xx6012@qq.com。系申报校优的材料包含:《20xx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4)、校优设计(论文)申请书(附件5)、学生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书(附件6),以上四份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交一份。

  教务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

 八、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

  各系暑假前必须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准备工。

  教务办公室

  20xx年5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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