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篇4
为了使财务工作更好地为统计事业的发展服务,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以下关于财务的工作计划。
目标任务
1.认真贯彻省统计局二00六年财务工作要点,并将 精神在全市统计系统的财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按省财基处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上报全市统 计系统和行政经费财务月、季度财务报表,作到账表一 致。
3.深入基层指导县区统计局中央统计事业费的财务 管理工作,开展内审及离任审计。
4.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开源节 流,为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财务保证。
工作措施
1、 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坚持局队领导的开支由 局长审批,其余开支由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大额开支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2、 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3、 充实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反复征求职工意见 的基础上,由局党组决定后,坚决执行,不能走样。
4、 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财务活动中认真执行。
培训计划
1.稳定增强财务队伍,对现有财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坚持”试用“观念,坚持选拔引进会计优秀人员,实行优胜劣汰,增强公司财务队伍实力;
2.增强理论培训,增强财务的宏观经济管理意识;
3.加强企业经营财务分析培训;
4.加强会计实务培训;
工作计划 篇5
1、稳定学生情绪,
2、强调安全问题
(1)阶梯课室还在施工,有沙石不可以玩耍;
(2)运动场杂草较多,不可以去那里玩耍;
(3)虽然现在还是夏天,但也不准在没有大小陪同的情况下游泳;
3、关注插班生,让其到勒流购买校服,补齐所有的证件资料,并召生插班生会议。
4、把上学期发给学生的队徽收回来,并让学生购买红领巾佩带。
5、强调不谁学生带饮料回校,应带水杯来校到饮水机处装水喝,不可开饮水机的水来玩。
6、男同学到厕所小便时不可以把尿液拉得到处是,也不可以把矿泉水瓶扔进厕所,堵塞厕所。
7、强调不准穿拖鞋回校,男生头发长的要剪,女生头发长的要扎起来,如果不扎起来就要剪点,不准披头散发。
8、未满12周岁的同学不准骑自行车回校,不管是外地还是本地的,如果要骑自行车回校,请带户口本回校到保安室登记,保安室会为单车编号指定位置摆放。
星期一.组织好学生进行学校的升旗仪式,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
星期二.组织学生画黑板报,主题为“国旗在我心中”。
星期三.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拔河比赛,锻炼学生的体魄和毅力。
星期四.开展语文实践活动,抓好学生写生字,并组织古诗背诵的活动。
星期五.让学生反思一周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并对此发表意见。
星期六.在班干部的协助下选出上星期的文明学生,并准备在下星期一宣布。
星期日.准备下周班会的主题,并制定下周的计划内容。
工作计划 篇6
本学期,语文教研组继续以《语文课程标准》为具体指导,结合学校教研活动安排,围绕“信息技术环境下,小学语文教学模式的创新研究“这一省级课题研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语文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语文教学质量。
一、教研工作目标:
1、继续组织语文组老师认真学习《语文课程标准》深入领会其精神,重视学习语文教学新理念。充分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学习语文教学的新做法,新思路,结合本校存在的问题,有重点的组织学习。
2、抓好课题研究,深化教学改革。目前我校课题研究已有一定的成效,要重视课题的管理,重视研究过程,重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将课题研究与培养青年教师结合起来,真正使课题研究成为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
3、扎实开展教研活动,对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折,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管理,根据问题及时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语文教研活动。
二、具体措施
1、加大课题研究的力度,通过课堂中积累的点点滴滴,教后小记等收集有关课题的相关资料,积极撰写论文。
2、鼓励教师多承担课,多听课,及时的进行评议。
3、教研组充分发挥集体的优势,对教学中,课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分折问题、解决问题,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
三、具体安排
三月份
1、拟定语文教学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
2、各年级围绕各自的课题,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
3、第二批校级骨干教师初赛。
四月份:
1、课题研究阶段小结(写成书面材料汇报)。
2、第二批校级骨干教师初赛(听课并评课)。
五月份:
1、期中质量检测。
2、各课题组交流讨论收集到有关资料及信息。
六月份:
1、第二批校级骨干教师复赛。
2、各课题组做好课题小结工作。
3、教师将收集、整理的资料撰写成论文,积极参评。
七月份:
1、常规教学工作检查(教案作业、笔记等工作的自查)
2、评优选模。
3、期末检测。
工作计划 篇7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准泄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情况和工作秘密。
二、不准隐瞒戒毒(康复)人员违法事实,包庇、纵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法犯罪。
三、不准滥用职权、非法侵害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身体、污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人格。
四、不准非法剥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人身自由。
五、不准非法搜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物品或者住所。
六、不准非法限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从事营业性的活动。
七、不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背职业道德。
八、不准接受影响工作的吃请或收受好处。
九、不准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