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

2018-07-25工作计划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指导和社会监督,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各企业负责人和经营者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的经济投入,改善基础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

  3、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层层分解、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强化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企业领导轮流带班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和公开承诺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好经济政策的杠杆作用,推进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的落实,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形成社会保险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的良好态势,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4、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任务分解、定期督查、通报警示、考评奖惩和行政问责制度。发挥人大、工会对安全工作的监督作用,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层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行责任单位的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村(居)、单位(部门)要针对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做好安全监管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行专家督查制度,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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