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

2018-09-24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用水安全,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

  1、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自来水厂和自建水厂;

  2、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3、学校生活饮用水。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继续开展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完善本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农村供水的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水处理工艺、消毒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档案。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水质检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指导和督促集中式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提高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确保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

  (三)加强供水单位水质监测

  一是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水质监测工作要求,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监测,按时报送监测结果。二是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做好出厂水水质的快速监测,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自检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四)大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促进广大人们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接受卫生指导,养成饮用水良好卫生习惯。

上一篇:不愿意再想你的爱情诗歌下一篇:关于学校中层领导述职报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