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单位卫生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区创建国卫生城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全区窗口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窗口单位专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为依
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创国家卫生城区动员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创卫责任,强化保证措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改善窗口单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单位环境、提升城区品位,加快我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步伐,确保创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工作范围
各类交通运输的站点,各类公共场所的院、馆、厅,各类服业服务的商场、超市、集市,各类公共服务的厅疗、室、网点,医疗服务的院、所,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等。
三、工作目标
各窗口单位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12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区验收。
(一)美化单位环境。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三年规划》要求,窗口单位必须成立创卫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使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个窗口单位要有禁烟标
示,有防蝇、防鼠设施;室内通风良好,窗明几净;垃圾桶(箱)封闭无味,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达到国家标准;消灭卫生死角,使垃圾处理、公厕卫生、空气质量、“四害”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二)规范窗口服务。以提高窗口部门服务质量为目标,内抓管理强素质,外拓服务树形象,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窗口卫生文明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在窗口单位全面展开。通过加强监督、优化管理、优质服务,实现高效业绩。通过窗口单位的优质服务,展现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树立文明、和谐、绿色的良好形象。
四、保证措施
(一)深化教育,强化管理,提高窗口单位的文明素质。要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办好公交车站、供电供水营业厅、医院、电信、公用电话亭、火车站、客运站、银行、商场、超市等窗口单位的创卫知识培训,掌握卫生宣传知识和健康知识。要进一步发挥舆论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工作方式,改变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要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制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管理制度,对少数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肆意损坏公共设施等不良行为要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单位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在全区广泛建立群众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作用。街办、社区要尽快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责任划定区域,赋
予权利,形成制度,尽快开展工作,使义务监督覆盖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社区,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纠正创卫工作中窗口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创卫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依法创卫,依法管理,推进全区创卫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大窗口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创卫工作不断深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窗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区民的法律观念,增强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窗口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妥善解决、处理区民与窗口单位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区民办事满意率,使我区的创卫工作沿着法制管理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保证创卫工作顺利进行。窗口单位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创卫,人人受益的新局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一切为民的服务意识,打造创卫新环境;争创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文明周全、市民满意的创卫氛围。各窗口单位要经常开展卫生自查和评比工作,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整改,限期达标,确保创卫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五、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窗口单位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王文革担任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烨光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区质监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