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的工作总结

2019-04-17工作总结

  坚持把干部提醒、函询、诫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完善相关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及时提醒,着眼预防,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认真落实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对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整合信息畅渠道。采取群众来信、来电、来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日常督查、年度考核,征求执纪执法单位对干部不良情况的意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上级督查检查工作等多种途径收集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四风”等方面的苗头性、轻微性问题,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为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引导常反省。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提醒、函询和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找不足,将《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宣传力度,让干部熟悉遵守《实施细则》,警示教育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促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是跟踪问效严预防。坚持把贯彻执行《实施细则》与强化跟踪问效、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提醒、函询、诫勉、能上能下等制度和工作台账,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给予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干部,坚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切实做好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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