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年度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为此我们倍受鼓舞。3月25日上午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也更加感到肩负责任之重大,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惯性增长势头依然强劲,人口规模将持续扩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仍然较大,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全面开展,区内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快速增加,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严峻风险。为此,年内除一如既往地干好基层基础等常规工作外,仍将把居委会的计生管理和个体私营业主列为工作重点,并要求各村居、单位、企业进一步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搞好排查摸底工作,建立违法生育预警机制,对排查出的有生育愿望的人员实行重点监控,确保不离视线,坚决杜绝计划外出生。
一、提高认识,快速行动,积极参与全市清理整治活动
2月11日、25日,市计生局连续召开计生办主任会议,部署在全市集中开展计划生育清理整治活动,计生办高度重视,专门向管委办公会议全面汇报了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严峻形势。3月份,我们出动宣传车5天、印制宣传品7000份、悬挂宣传横幅250余米,并要求村居每天三次播放市局录制的“公开信”,在全区形成了严厉打击违法生育的高压态势,有力地配合了全市的工作,对区内违法生育人员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违法生育人员衣某某慑于压力,主动一次性缴齐了应征社会抚养费87030元;房某某尽管经济困难,也主动申请分期缴纳,第一笔XX0元已缴齐。与此同时,根据市局确定的重点工作,重新修订完善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组织与村居、企业、驻街单位等重新签订,进一步加大了各级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力度,使各项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明确了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切实抓好孕环情监测、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工作。
1、孕环情监测工作。在今年春季孕环情监测工作中我们抓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严把参检人员身份关。孕检时由村居计生主任带队,育龄妇女本人持服务手册、本人身份证进行孕检,杜绝了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二是把好参检人员数量关。每次孕检提前两天通知育龄妇女,对当天未能参加孕检人员,及时下达限期检查通知单,由村级计生主任负责送达本人。三是加强漏查人员管理,提高孕检率。对下达限期检查通知单后仍未参加孕检的人员,责成村级计生主任摸清其未参检原因,必要时购置尿检试条进行尿检,直到参加孕检为止。截至目前,我区应查育龄妇女数5211人,已查 5178人,查体率达99。37%。
2、计划外怀孕人员终止妊娠工作。对发现的意外妊娠人员,管委与村居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千方百计做好计划外怀孕人员终止妊娠工作。**年以来,我区共有21名计划外怀孕人员做了终止妊娠术。
3、长效措施落实工作。4月1日上午,我们召开了由村居主要负责人、计生主任参加的专题会,专门布置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明确规定村居该项工作将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印制宣传品张贴到四个居委会的每个楼道,发放到重点人员,大造声势,形成合力;计生办内部重新进行帮包分工,每名工作人员重点帮包5—7个企业,5月30日前,除督促帮包企业常规工作外,重点督促企业突击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下发管委文件,要求入区企业重点突击该项工作,为调动企业积极性,决定原应由企业负担的手术费用一律由管委根据政策报销。
4、违法生育隐患排查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结合与公安落户信息、防疫信息的比对,我区对违法生育隐患每月排查一次,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通过清理清查已经明确的违法生育人员,充分调动区、村两级的积极性,依法征缴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