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总结(5)

2021-06-13工作总结

脱贫攻坚工作总结8

  为保障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任务。我乡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确保脱贫攻坚住房无质量安全隐患,现就加强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住房安全质量标准方面。

  (一)新建住房质量安全。

  新建住房选址、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省农村房屋选址技术导则》、《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省农村居住建筑施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新建居住房屋结构安全并达到规定标准。

  (二)改造住房质量安全。

  坚持“三最”原则,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c级危房必须采用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d级危房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加固方式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再拆除重建。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的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改造后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一)严格遵循建设程序。

  乡国土、村建、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对农房建设进行全程监管,并加强农房建设选址安全性评估、建设方案图和施工图审查、建筑材料质量抽检、施工现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二)重点环节部位质量监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抗震构造措施等关键部位实施重点监管,严禁出现监管不到位而出现的质量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乡贫困户散户自建占一定比例,有的贫困户交通不便,建设和监管难度大;二是危房改造整体进度缓慢,整体进度不平衡;三是个别农户缺乏资金和安全意识及建房常识,片面追求降低造价致使建房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乡将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并落实专人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切实抓好组织协调、综合调度。

  (二)勇于担当,发挥作用。

  脱贫攻坚住房建设任务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多项工作,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切实抓好住房质量安全工作。

  (三)整合资源,合力攻坚。

  我乡将主动衔接上级职能单位做好脱贫攻坚住房的安全选址、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等具体工作,形成资源整合、合理攻坚的工作态势,切实把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抓好、抓细、抓落实,以确保脱贫攻坚住房无质量安全隐患,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圆满实现。

脱贫攻坚工作总结9

  一、会战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华容县20xx年脱贫攻坚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扶贫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华容县精准扶贫三年(20xx-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大会战,确保全年完成如下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一)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家庭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标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00人稳定脱贫,同时,将其中730人录入“国家扶贫开发推广使用信息系统”作为脱贫标识。

  (二)贫困村退出目标任务:按照“两个确保,两个完善”(确保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完善)的要求,实现我镇贫困村汀头村(指原新移村、昭福村、汀头村合并后的新村)退出贫困村的目标。

  二、会战内容

  (一)实施十大脱贫攻坚行动

  1.产业脱贫攻坚行动。实现退出贫困村建立1个以上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以上互助组织,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产业合作组织。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要用于产业扶贫,其中70%的资金要帮扶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定贫困线,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

  2.培训就业脱贫攻坚行动。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提高“雨露计划”信息化水平和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对“两后生”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实施就业援助。

  3.金融脱贫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金融小额信贷机制,增加1-2家银行参与小额扶贫信贷,通过竞争达到优化服务的目的,确保全年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完成800万元以上(初定任务,以县定具体任务数为准),让3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

  4.兜底保障脱贫攻坚行动。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扩面、摸底、审核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完成兜底保障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给予专项补贴,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

  5.教育助学脱贫攻坚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给予入园补助金资助,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面达7.5%;对农村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1250元,补助面达25%;实现职高和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全覆盖。

  6.医疗救助及保险脱贫攻坚行动。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实行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加强贫困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按照政策对贫困户开展“扶贫特惠保”活动。

  7.住房安全脱贫攻坚行动。20xx年全镇要完成35户110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做好搬迁及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同时,把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危(旧)房改造作为农村危(旧)房改造的重点并优先予以解决,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交钥匙”工程。

  8.基础设施完善脱贫攻坚行动。全面整合农业、扶贫、水利、村建、国土、交通、公路、电力、通讯等部门资金,实现贫困村到达村委会或行政村学校所在地道路硬化,原则上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25户以上联户路实现通达标准。100%农户通过自来水、打井等方式有效解决安全饮水问题,25户(含)以上自然村小组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100%农户家中通生活用电。

  9.基层组织建设与公共服务完善脱贫攻坚行动。加大党建扶贫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合乡并村后的村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每个贫困村均建立一个标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对贫困党员开展帮扶行动。

  10.社会扶贫攻坚行动。建立社会扶贫联席办,开展系列社会扶贫活动。统战、宣传、人大、政协、工商联要积极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界、寓外乡友、贤人能士和社会团体等各界志愿者力量参与我镇脱贫攻坚行动。

  三、会战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做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完善贫困户个人基础信息,并进行分析和统计,为决策提供服务。各行业扶贫牵头部门单位要根据《关于做好行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华办〔20xx〕57号)下达的任务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要求,确定年度帮扶项目及实施方案;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

  (二)强化措施阶段。各村、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规划,围绕贫困退出目标,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落实。镇党委、政府、扶贫办将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讲评的要求,开展督查、巡查,全力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扶贫责任单位和责任干部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并开展扶贫技能“大比武”活动,相关情况将纳入脱贫攻坚考核。

  (三)查漏补缺及迎检阶段。突出问题导向,加紧查漏补缺,对工作中的短板,认真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组织排查和验收,做好迎接省市县脱贫验收考核工作。认真做好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认定工作,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四、会战措施

  (一)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担负脱贫攻坚主要责任。县级负责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人力调配等工作,乡镇负责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村级协助乡镇做好贫困户识别、退出、扶贫措施的落实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驻村帮扶制。实施贫困村“六个一”工作模式(一村一个驻村工作队、一个扶贫规划、一个扶贫产业基地、一个办公场所、一套台账资料、一个信息管理平台)。优先安排驻村帮扶力量,驻村扶贫第一支部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要专职专岗,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按上级要求每月驻村20天以上。

  (三)落实结对帮扶制。贫困村的所有贫困户一律由驻村帮扶队所在单位负责,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非贫困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由县直单位、镇机关干部及各站所,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实施贫困户“五个一”工作模式(一户一本扶贫手册、一个扶贫计划、一个帮扶责任人、一块(张)结对帮扶责任公示牌、一本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

  (四)落实项目资金倾斜制。对照脱贫目标,财政要增加专项资金预算。行业扶贫部门要切实将资金、项目、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各单位要采取有效办法积极向上争项争资,争取更多的扶持项目和资金落户我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增加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的投入,主要用于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和落实“两不愁、三保障”。

  (五)落实督查考核与激励问责制。由镇扶贫办会同镇督查室、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照脱贫攻坚具体工作要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将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订正向激励机制,严格兑现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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