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司法所工作总结(3)

2021-06-13工作总结

街道司法所工作总结4

  街道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办事处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政法干部职业精神,用坚定的政治责任感及强烈的责任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工作,以一心为民的公仆精神,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在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做了一些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上,我街共有6个社区,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在6个社区全部建立了调解队伍,并在西山底社区建立了以个人命名的,“刘爱祥调节室”、在西沟社区建立了“五姐妹调节室”还根据社区不同,建立了社区调委会。分别制定了各社区调解工作计划,进行了调解知识的培训。6个社区对辖区居民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调解。8月,10月分别迎接了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和省厅领导对“刘爱祥调节室”的参观和调研。

社区矫正工作

  我所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4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人解除社区矫正38人。在社区矫正工作上,司法所把握好两个原则,1、审前评估工作要严谨,对将要判缓的人员,在入户调查评估时把遵纪守法,按规定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遵守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讲解清楚。要求:服从监管;按规定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如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细则,严厉的告知被告。2、在管理社上,针对不同年龄及所犯的罪行情况,采取因人施教的方法,通过耐心的思想谈话、真心的关怀,了解他们的生活、就业和思想变化,帮助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白违法犯罪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清楚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普法宣传情况:

  在西山底社区建立了普法宣传阵地,利用现有的橱窗和图版制作了普法宣传窗,司法所给各社区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我积极联系市交警二大队与桥西司法局共同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社区服刑人员志愿服务活动”,这次参加的社区服刑人员主要是针对犯交通肇事罪的人员,通过交警的培训教育,使他们在提高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对他们所犯的罪行有了进一步认识,为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起到了积极向上的作用。活动在市电视台法制在线进行了播报。还聘请专业律师举行一场社区普法宣传讲座。

司法所建设情况:

  在办事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一间20平米独立使用的入矫、解矫宣告室,已经打造成功。室内装饰的严肃性、规范性充分得到体现,宣告室的建成,使社区服刑人员在宣告的同时,感受到震慑力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严肃社区矫正纪律,服从日常管理起到了进一步警示作用。

  XX司法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践行政法干警职业精神,廉洁自律,为维护辖区群众安全稳定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发挥好自己的作用。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打造成,市、区模范标准化街道司法所建设,规范办公条件及上墙图版,标识及资料。

  二、配齐一名街道司法助理员,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街道司法所工作总结5

  20xx年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社区、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为辖区平安稳定做出了努力,具体工作如下:

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筑守维稳防线

  1、抓好“两会”和“抗战胜利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在今年“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司法所首先召开社区调委会工作会议,传达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同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劳动所等科室工作人员分组到社区排查纠纷苗头,及时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司法所和综治办等部门尽全力劝阻辖区重点信访人员进京上访,确保“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辖区平安稳定。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化解辖区各种矛盾纠纷。今年1-10月份,在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和警民联调的共同努力下共调处各类纠纷1653宗,其中社区调委会107宗,东门步行街区调委会36宗,警民联调室1350宗,地铁老街站人民调解室160宗,继续筑守维稳第一道防线。

  3、利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区司法局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通知精神,我所制定《东门街道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专门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展板,印刷一批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和宣传标语横幅。司法所、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妇联等科室一起在东门步行街文化广场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挂图展板,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 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取得较好普法宣传效果。

  4、按照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东门街道7个工作站xx个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召开了居委会调委会成立大会,并对调解员进行了有关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放了相关的调解宣传资料,各社区居委会的调委会工作有序开展。

  5、抓好居委会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今年8月,我街道举办了居委会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驻点律师给xx个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以及东门步行街区域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讲课,专家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深受基层调解员的欢迎。

二、继续做好法律进社区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继续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抓好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按照市、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底,东门街道7个社区xx个居委会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共xx个专职律师分别挂点到xx个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纠纷调解,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真正做到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基层。二是做好全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迎检准备工作。司法所派专人对辖区xx个居委会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制定了东门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月查记录”簿,逐项对照认真查找问题,对不合要求的及时纠正和指导。从9月14日起,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街道xx个居委会“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为全区迎检工作做好准备。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在“3.8”、“3.xx”、“5.1” 、“5.4”这些传统纪念日子,司法所和街道妇联、团委、工会、综治等科室以及挂点律师事务所联合举行相应主题活动,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1—10月份,街道开展大型普法活动4场,现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约5万余份。

  3、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我们把法制宣传栏做为普法宣传的阵地,及时把市、区司法局制做的“人民调解”、实施“六条例”罗湖更美丽等宣传挂图发放给社区调委会进行张贴,并做好宣传栏的维护和宣传图片的更新工作。20xx年1—10月份,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共张贴三期约300张。

三、认真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按照《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教工作,严格执行报到、书面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每月家访等制度,重点落实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两个“八小时”的具体要求,采取多元化、人性化管理模式。在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及国庆等重大节日前,专门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与矫正人员谈心,督促矫正对象遵守相关规定。今年截止到10月底,我所共接收矫正人员11名,解除矫正人员13名,目前共14名。在矫正工作中,针对个别情况比较特殊的矫正人员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

  2、20xx年1-10月份,我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共13名,根据个别化原则,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环境开展不同的帮教活动。通过电话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或谈心等方式,掌握每个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从而引导其融入社会,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出现。目前13名安置帮教人员目前思想情况稳定,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认真做好法制室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街道合同管理,对各科室、工作站草拟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今年1-10月份,我所为街道其他部门提供了法律审查意见书23份。二是对XX市、XX区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函认真阅读并积极进行回复。1-10月份共回复征求意见函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