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3)

2021-06-15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3

  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甘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部门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严格依法管理粮食流通,规范行政行为,为我市粮食流通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规划落实

  今年是贯彻实施《甘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最后一年,我局继续把贯彻《规划》、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按照“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的要求,结合市政府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张掖市粮食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细化分解工作责任,把任务具体到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是进一步充实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审科、监督检查科、业务科、综合科、国资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规普及、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日常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对涉及全市粮食工作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如在粮食主食园区建设、仓储项目建设、粮食质检机构建立等重大事项决策时,都事先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

  对涉及面广、与广大干部职工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如科室人员调整、科室目标责任等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将决定进行公示。制定并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坚持决策依法公开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实行重大决策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将决策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内部改革

  一是科学合理设置执法机构,依法确定职能、权限及人员编制。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加快职能转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实施科学监管、促进行业发展、服务城乡居民上来。理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科学划分和规范各科室的职能和权限,解决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管理方式单一等突出问题,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

  二是完善粮食市场监管体系,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在依法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的同时,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咨询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类经济主体进入粮食市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完善粮食安全应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防范能力。

  三是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创新对直属企业的管理方式,依法实行“一书两合同”(一个目标责任书,储备粮油管理合同、国有资产管理合同),切实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实现了粮食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指导和协调服务的职能定位。

  四是完善预警、应急措施和机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能力;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建立了粮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合理选定应急加工、供应及价格采集网点,靠实责任单位,明确了粮食突发事件应急责任单位和岗位。

  五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健全了行政许可各项制度,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依法审查、认定、公告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要求清理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内容。

  六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信息系统和设施,使网上办公成为公众办事的重要手段,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权限和责任、工作程序和审批条件进行了公开,实现了便民和高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进一步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对我局制发的粮食工作规范性文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和省、市有关要求进行了仔细清理,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放在改善粮食经济发展环境、调节粮食市场秩序、应对粮食突发事件、保障农民利益等方面。严格执行《张掖市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办法》,扩大制发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众参与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切实起到了对粮食流通市场的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把政务公开制度化,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和查阅,为社会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落实粮食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和人员,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行政效能监察,对行政执法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了告知、听证、回避、公开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认真执行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处罚备案等规定,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裁决合理、结果有效。

  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借鉴其他领域行政执法模式,建立精干、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主动联合工商、卫生、价格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在往年清理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再次对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对粮食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逐项梳理,逐一登记,不留死角,明确需要细化的带有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法规条款。进一步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事项进行细化量化。按照合理分解、制定详细、准确科学的要求,细化量化处罚标准,使每一个违法行为分别不同情形都有相应的明确的处罚标准。在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注重上下联动,及时与省粮食局和甘州区粮食局衔接联系,参考借鉴他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的成果,减少了工作重复,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快速推进。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快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和案卷评查办法。监督检查的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等材料及时立卷归档。按照国家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查阅。

  (四)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完成了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录报及换发证工作,及时填报了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为提高粮食执法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落实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张掖市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健全行政投诉受理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上半年召开座谈会一次,邀请服务对象、从事粮食购销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在张掖市粮食局门户网站上设立“监督投诉”栏,公布投诉电话,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

  (二)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的依法管理。在今年粮食流通市场监管中,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在粮食收购、轮换期间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粮食收购点进行了监督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认真负责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主动的化解行政争议,我局至今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七、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落实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按照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办理信访事项;着力推进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牵头处理复杂信访问题制度。整合化解社会矛盾资源,完善维护正当权益、惩治违法行为、追究责任相结合的化解群体性的事件工作机制。

八、加强学习考核,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是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培训,并严格落实自主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知并掌握本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了解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知识。

  三是切实加强了普法和法制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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