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总结

2018-07-22工作总结

  计生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对人口计生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抓教育、抓活动、抓协调,大力营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氛围,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理论学习

  为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工作事项和职责,切实增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我局构建了领导高度重视、科室分工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一是调整了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通报会,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听取汇报,布置工作,按时向丰坪巷居委会上报计生信息。二是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规划,在年初司法行政工作会上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计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三是制定了详细的培训学习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每年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门召开全体司法干警大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文件,全面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及司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牢固树立了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把开展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纳入全年普法工作要点。一是在宣传对象上突出重点。把重点放在对群众的宣传上,充分利用基层人口学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平台,结合国际“三八”妇女节、“母亲节”等节庆日,深入宣传计生政策法规的知识,倡导科学、文明、进步、健康的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群众婚姻观念的根本转变。二是在宣传形式上丰富多样。在充分发挥广播、大小会议、宣传栏等传统宣传途径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通过举办法制宣讲员培训班、建立健全了社区、农村计划生育法制宣传阵地。三是在宣传机制上不断创新。把计生宣传工作与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有机融合,组织法律宣讲团,建设法务服务队伍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进村入户进行“面对面”普及计划生育政策,发放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计生宣教工作网络。

  三、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社会责任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构工作职能,我们针对重点环节进行突破,较好地落实了工作任务。一是带头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广泛开展基本国情、国策教育,普及计生政策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强化育龄妇女管理,定期组织我局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到市计生服务站进行环情、孕情检查。同时,严格审批生育计划,把好晚婚晚育关。我局计划生育率、女性晚婚晚育率、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

  二是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调处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民事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社会法制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的前提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积极开展人口计生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依法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女孩及计划生育家庭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帮助广大群众深刻理解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增强了广大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最大限度维护了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为独女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法律咨询38人次,法律援助2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

  在全局上下一致的努力下,今年各项责任目标均已圆满完成,今年以来无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我局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及相关工作做得更好,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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