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报告范文(12)

2018-08-22工作总结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院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把立案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增强办案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8案11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6案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案3人。已开庭审理的7案8人均做有罪判决。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围绕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深入查办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行贿与受贿、虚报冒领,以及利用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犯罪,坚决查处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重点查处窝案串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案7人,均获有罪判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8件,对4个行业、3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健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期刊《上阁钟声》出刊2期XX册,免费发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系统预防网和工作联系网,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了预防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初级形式预防向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由浅表式预防向深层次预防的转变,由被动预防工作向主动预防工作转变,由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社会化综合预防的转变。

三、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我院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在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放纵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和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权。立案监督18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16件,公安机关立案12件。在刑事审判监督中,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有罪不究、罚不当罪等问题的监督。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9件,列席审委会15次。

  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刑事羁押期限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被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人员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年对28名“五种人”开展监外罪犯执行监督检察,完善帮教措施,变无形监督为有形监督。

  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等问题。民行检察全年共提请抗诉7件,市院支持抗诉6件,支持率87.5%,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3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从而解决了案源不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出台了《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跟踪监督实施细则(试行)》,使执法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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