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以及常委会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动态管理监督,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报告。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永嘉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报告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XX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XX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xx、x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倾力推进“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4件142人,与去年104件134人相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5.97%,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94件131人,不予批捕8件9人,侦查部门撤回2件2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151件225人,与去年132件203人相比分别上升14.39%和10.84%,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43件223人(含去年退查重报1件9人),移送他院审查1件1人,做出不起诉处理4件6人,报送市院1件1人,退回补充侦查3件3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65件,出庭公诉88件。
1、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财性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48 件76人,占受案总数的46.15%和53.5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结合公安机关开展“除五霸、抓五小”等专项行动,依法提前介入,从快审查批捕、快审快诉了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
2、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少捕慎捕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适用逮捕条件,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该批捕的坚决批捕,对轻微刑事案件或有从宽情节的犯罪宽缓处理,慎用逮捕措施。对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做不诉处理。依法作出不批捕8件9人,对4件6人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决定不起诉。
3、提高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质量。正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严把证据关、事实关、适用法律关、程序关,案件质量控制在市院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所办案件审结率、批捕率、起诉率、准确率均达到100%,实现了无积案,无超时办案,无冤假错案,无无罪判决案件。加强案件协调,与公安、法院多次召开案件研讨会,解决认识分歧,并达成共识,为办案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证。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适时介入和捕前协商,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达100%,较好地将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在继续深化说理性起诉书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不捕案件和不起诉答疑说理工作,以案释法说理,确保案件质量。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人犯罪等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以及因民事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和手段妥善处理,积极做好转化工作。对待群众信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要求处理和答复。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受理来信来访63件,其中来信40件、来访20件、网络电话3件,与去年68件相比下降7.35%。开通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启用了高检院举报网站域名,采取上街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发表电视讲话、利用网络信息和深入乡镇等形式进行举报宣传周活动,参加全县“四访促和谐”集中接待,化解社会矛盾,为打造“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