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8-10-26工作总结

  按照《**县畜牧局关于转发〈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认真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工作,贯彻实施《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肉”工程、实现“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兽药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为使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我县高度重视,认真抓紧抓好兽药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畜牧局副局长为组长、畜牧站站长为副组长的兽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10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会议,专项安排兽药整治活动,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主要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认真学习,强化宣传,营造了兽药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兽药经营人员及动物疫病诊疗人员,认真学习《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关于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搞好兽药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识别假、劣及禁用兽药的能力和自觉守法意识。二是及时将通知下发至本县各乡镇兽医站、兽药经销单位及规模养殖场(户),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

  三、加大力度,依法查处,兽药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所近期对全县40个兽药批发、经营单位及个体经销点进行了检查,尤其是对兽药批发单位、乡镇兽医站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累计出动车辆20次,执法人员65人(次),查处过期失效、假劣兽药3种,折合人民币46.74元,全部登记造册后没收、焚烧、销毁、深埋处理。这次检查过程中,我们重点对**县畜牧站牧辉兽药服务部2010年3-6月份所购进的清瘟败毒片等5种列入附件2的假冒合法企业假兽药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这5种兽药中少部分兽药在购入后销售给各乡镇兽医站及个体兽药经销点,大部分兽药在11月底前全部退回原生产厂家。这次清查活动中全县所有兽药销售单位及个体户中均未发现附件3所列入的5种假劣兽药产品及其它假劣兽药,也无附件1、附件2所列入的假劣兽药及假劣合法企业的假劣兽药。

  通过近几年认真检查,查出的过期及假劣兽药的数量、次数越来越少,这与近几年的扎实工作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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