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试点的工作总结

2018-11-29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华亭县位于甘肃东部、关山东麓,地处陕、甘、宁三省(区)交汇处,是全国十三大产煤基地和西北三大产煤矿区之一。总面积118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工业园区。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2.59万。20xx年底,全县GDP达到48.29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15.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30元。20xx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工作思路,着重在创新机制上挖潜力,在完善制度中求发展,努力实现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化,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止目前,在征缴进行三个月(征缴计划时间为九个月)的情况下,全县79917名参保农民已有56943名参保缴费,缴费率达到86.25%,参保率达到88%;为15054名60岁以上发放养老金 万元,发放率和确保率达到100%。广大参保农民充分享受到了新农保政策带来的实惠,新农保试点工作得到了群众普遍拥护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xx年6月9日,顺利迎接了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得分94.5分,在全省首批10个试点县排名第一。《农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对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在20xx年11月5日召开的全省新农保工作会议上,我县被命名为“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示范县”,并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12月4日,甘肃电视台经济频道《项目甘肃》栏目以“新农保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为题,对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12分钟的专题报道。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完善政策,做好对接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在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基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死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继承进行了规范。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死亡的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无条件的执行一些刚性的要求,维护了参保人及其家属的权益,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注重结合县情,认真对比分析,对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先进做法,在制度调整和对接中予以吸收和强化,巩固了工作成绩,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对接,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二是加强领导,完善试点工作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新农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提出了工作进度和具体目标任务,并通过人社局、各乡镇政府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渠道予以层层分解落实,做到镇镇有目标,人人有任务,年中有督促,年底有考核。对措施得力,完成新农保征缴任务较好、农保基础资料健全、规范、完善的乡镇予以奖励,并通报表彰,充分调动了各街镇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创新机制,强力扩面续保。把扩面的重点放在了长期外出务工人员上,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新农保经办人员亲自登门拜访,全面细致的讲解新农保制度的具体要求和目的意义,并且面对面帮助参保群众填写表格,录取相关资料。今年的续保工作中,各级农保经办人员通过深入未及时续保农民家庭,发放印制的宣传资料,开展新农保政策宣传,分析未续保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推进续保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的政策扶持力度,防止出现“保富不保贫”的现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

  四是优化服务,确保业务经办高效规范。我们认真梳理两年来的业务经办经验,对新农保各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清理,简化、细化和优化,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对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和优化,统一了办事项目、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并且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帮助每位同志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政策业务综合水平,以过硬、专业的理论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项目‘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让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让服务对象得到实惠。

  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衡量,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新农保政策制度尚不健全、保障水平偏低;;国家还没有开发统一的信息管理软件,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督查为契机,按照“出经验、创特色、树典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20xx年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在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农保政策标准、经办程序、管理模式、考核评估等各方面进行健全和完善。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国营企业、集体经济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根据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提高补贴标准和待遇水平,确保新农保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县乡经办人员力量,探索建立适应乡镇机构改革要求和农村特点的经办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做到业务前台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为参保人员就近提供便捷高效规范服务。

  三是借鉴新农保,做好城保试点工作的准备。借鉴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宝贵经验,提前做好城镇居民的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收入水平等方面的调查摸底与分析研究,争取城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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