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请方):
乙方(应聘方):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项目经理一职,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由乙方行使甲方甲方投资项目经营权。特此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再续订聘用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经营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投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期间,全面组织对管理、建设施工、及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注入资金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组织甲方投资项目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
3、甲方为保证启动资金的顺利到位,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在 银行开立甲方投资项目生产经营专用账户,并按照前述约定将启动资金以 (转账、电汇、现金)方式注入该专用账户;
4、乙方有权使用前述启动资金,但仅限于项目启动、经营和管理;
5、甲方承诺:将甲方投资项目每年利润的 % 作为绩效奖金发放给乙方;乙方可自本协议签订当月起,每月从甲方处领取固定工资人民币 月,待年终结算绩效奖金时,再将已领取的工资从绩效奖金中进行抵扣。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甲方投资项目资产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投资项目财产的使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指派一人担任甲方投资项目监事,直接负责监督乙方在职期间的工作,监督乙方对启动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4、甲方不得以不正当形式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权;
5、甲方不得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甲方投资项目财务的管理。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主安排并组织指挥甲方投资项目的日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工作,审批年度投资、财务计划内各项经费的开支;
2、全面负责甲方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董事会授予的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对甲方投资项目现有人员全部接收,但乙方在总经理任职期间有人事管理的自主权,有权聘任、解聘甲方投资项目内部任何岗位的人员,但应将相关人事材料报甲方董事会备案;
4、由乙方指派人员负责保管甲方投资项目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鉴;
5、甲方投资项目财务负责人亦由乙方指派:财务负责人全面管理甲方投资项目的财务工作,签署重要的财务文件和报表,管理甲方投资项目账目,对乙方负责并报告工作;
6、乙方必须在甲方甲方投资项目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7、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规定处分甲方财产时,应将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等)报甲方董事会备案;
8、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需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9、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乙方的财务报表;
10、乙方应依法纳税,按时清偿银行借款和其他债务,及时收回应收款;
11、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甲方投资项目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甲方投资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甲方投资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1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个人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1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擅自公开或出让;
14、本协议期限届满三十日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乙方方可离职。
第五条 协议解除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履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如滥用职权侵吞甲方投资项目财物、侵占甲方投资项目资产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5款之承诺向乙方交纳发放绩效奖金,逾期2个月以上;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以本企业名义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4、甲方以不正当形式干预乙方对甲方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权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全面实际履行协议致使聘用协议解除,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人民币20万元;如果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第七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双方在协议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解除而消灭;
2、本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
全民所有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学历: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居住地址: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户口所在地: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XX]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XX]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zuciwang。com),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七、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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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盖章)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