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书5
卖方:
甲方
身份证号: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
买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_(大写)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 室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买卖合同书。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元, 大写__,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房款支付具体约定为:
1、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3、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 年 月 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有产权共有人的已征得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叁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元。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不能按期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__方承担,营业税(包括带征税收)由__方承担,印花税由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__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__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甲乙双方约定成交价已包含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书6
供方: 编 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需方向供方支付货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品种、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合同金额:
1、总购货金额为:人民币 5868600 元,伍佰捌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含产品金额、包装、装卸、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最终合同金额以需方实际交付的货物总量结算。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供方收到需方交付的每笔货物及相关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货款。
四、交货、包装及验收:
1、交货地点:供方指定仓库。
2、包装:供方应将产品按照产品特性采用新包装,并标明出货日期,保证产品不被水浸泡、不被污染等。 3、验收:需方收货前就产品的数量及重量进行清点,对于产品的颜色、质量等进行抽查。如发现颜色、质量等不符合约定,需方有权拒绝收货,需方应在三日内进行调换。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对皮鞋的相关质量标准、需方提供的样品标准。 六、需方权利义务:
1、及时向供方下订单,说明所需的皮鞋种类、货号、数量等。 2、按照约定及时接货,如出现数量、质量等问题及时与供方沟通。
七、供方权利义务:
1、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按时按质足额提供产品。
2、保证产品本身质量,如发生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及时给予调换、补货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八、违约责任:
1、如供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按当笔货款的2%按日支付违约金,需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减。
2、如因皮鞋质量存在问题,供货方应立即予以调换、补货等,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包括运输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经济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每次供货可以传真等书面方式下订单,传真件视为原件,每个订 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体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书7
出口合同
合同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
卖方:
地址:中国北京
电话:
传真:
电传:
买方:
地址:美国洛杉矾
电话:
传真:
电传: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上述(2)、(3)、(4)条合计)
(5)交货条件:FOB/CFR/CIF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0)办理。
(6)货物生产标准:
(7)包装:
(8)喷头:
(9)装运期限;
(10)装运港口:
(11)目的港口:
(12)保险: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险;附加险 ;
(13)支付条款:
13.1信用证(L/C)支付方式
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 日,在银行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托收(D/P或 D/A)支付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票付款期限为 后 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 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14)单证: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下列单证:
(a)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提单。
(b)商业发票 份;
(c)在CI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
(d)装箱单一式 份;
(e)品质证明书;
(f)原产地证明书。
(15)装运条件3
15.l在FOB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 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受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装船期前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 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15.2在 FOB,CFR和 CIF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向买方及买方指定的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装部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期和预计到达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货物系危险品或易燃品,也应注明危现号。
15.3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
15.4卖方有权在 %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16)质量/数量不符和索赔条款
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一旦发现货物之质量、数量或重量与合同规定的不符,买方可以凭借双方同意的检验组织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但是,应由保险公司或航运公司负责的损失除外。有关质量不符的索赔应由买方在货物到港后30天内提出;有关数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赔应在货物到港后15天内提出。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3O天内回复买方。
(17)不可抗力
卖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它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卖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几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O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简行或终止简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条款应继续执行。
(19)特殊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 买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