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5)

2021-05-28合同

买卖合同 篇7

  一、买卖双方均应注意的风险及防范

  ◎ 风险一:相对方主体不适格,或者相对方信用差,履约能力低

  防 范:查询对方营业执照、章程等工商档案,调查对方资信情况 ◎ 风险二:相对方代理人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

  防 范:对方如委派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代理,要求对方出具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介绍信、委托书等,注意授权范围,注意鉴别委托书真伪。 ◎ 风险三:标的物描述不清,计量单位误用,包装方式约定不明,低级错误导致大损失

  防 范:约定明确,并且在签约前,反复看清楚。公斤与斤,厘米与米,一字之差,相差十万八千里。包装方式不同,产品档次、价格也相差很大,唯有仔细阅读,再签合同才可防范此等风险。

  ◎ 风险四:标的物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或方式约定不明,导致扯皮

  防 范:写明是国标、行标、还是企标,注明标准号,对非标产品,则详细描述质量要求;验收方式、验收时间或期限与验收标准同等重要,唯有详尽约定,方可防范此类风险

  ◎ 风险五: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运费承担约定不明,常常引发纠纷

  防 范:交货方式须约定明确是卖方送货、需方提货还是代办托运;交货地点是需方仓库、工地、还是某港口,运费有谁承担也需明确。

  ◎ 风险六:货款结算、付款方式、期限条款约定不明,对交易成果带来重大影响

  防 范: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是票据还是现金;期限方面“工作日”、“日”和起止时间点等的表述,关系重大,这些都需要约定清楚。

  ◎ 风险七:合同单方解除的条件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影响守约方防止损失扩大

  防 范:在何种情况下,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必须约定明确,这对于防止损失扩大具有积极意义。

  ◎ 风险八: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不全面,导致诉讼或仲裁结果难以逆料

  防 范:所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全面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损失赔偿额或赔偿计算方法等均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清楚。

  ◎ 风险九:书面通知或函件的有效接收地址、接收人约定不明

  防 范:协议中事先约定合同当事人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可以避免当事人就收取对方文件予以抵赖。收件涉及要约承诺生效、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等情事的判断,约定清楚十分必要。

  ◎ 风险十:用词含义模糊,条款间相互矛盾

  防 范:合同前部约定名词解释,避免含义模糊或上下文自相矛盾

二、卖方的主要风险

  ◎ 风险一:收取货款的风险

  防 范:1、办理提存公证,让买方将货款打入公证处后发货,交货后直接从公证处收取货款;2、分签订合同、交货、验收等几个节点,让买方分期付款;

  3、要求买方提供担保;4、约定在买方付清全款前,买方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

  5、约定较高的迟延付款违约金,给买方按时付款施加压力;6、及时发送书面催讨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7、对于需要另行结算的,要及时结算或对帐,留下书面队长记录8、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的保全措施.

  ◎ 风险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防 范:1、尽可能让买方提货,买方提货时该风险转移至买方;2、委托承运人托运,途中风险由买方承担;3、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费计入货物成本。 ◎ 风险三:货物交付证据不足的风险

  防 范:1、在合同中就买方收货作如下约定“买方收货时,须在送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盖收货专用章,或由下列人员之一签收,公章、收货专用章、预定收货人的签名预留如下:【】。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2、千万注意不要简单地让对方一般的仓库保管员、保安或其他一般层级人员签收,此类人员很可能是临时工,流动性大,发生纠纷,买方极有可能以“本单位无此人”抵赖;3、对于持续供货的情形,每个一定时间要求对方集中对账,并盖章。

  ◎ 风险四:买方拖延验收的风险和验收标准不明的风险

  防 范:1、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的期限,并明确约定逾期验收,视同验收合格;2、明确约定验收方式、标准,容易产生验收争议的标的物,可约定委托中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能够凭样品买卖的,事先封存样品乃至办理样品公证。 ◎ 风险五:质量争议和质量保证期内的风险

  防 范:1、明确约定货物质量标准,相关质量标准应当作为合同附件;2、明确约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以及约定质量异议的处理方式,比如约定允许的误差,允许的质量瑕疵,何种情形须退货或更换,何种情形下修理等等;3、质量保证的范围必须约定清楚;4、提供规范详尽的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使用风险提示完整清晰

  ◎ 风险六:产品质量责任即因产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

  防 范:1、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醒目处提示完整清晰;2、正确使用方法提示完整清晰,不正确使用可能导致的风险提示完整清晰;3、对销售商进行严格的培训;4、购买相关的保险

三、买方的主要风险

  ◎ 风险一:收货风险

  防 范:1、提存公证,货款打入公证处,收获并验收合格后解付;2、部分货款收货后支付;3、卖方提供担保;4、约定较高的迟延交货违约金;5、及时发送书面催促交货函件,必要时发送律师函;7、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的保全措施.

  ◎ 风险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风险

  防 范:1、产品质量标准约定明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约定明确;2、及时向卖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有些质量问题需要及时办理公证;3、就产品质量不合格明确约定退货、更换、修理等处理方法,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 风险三:保修风险

  防 范:1、明确约定保修范围和卖方承担保修责任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的方式;

  2、留足质保金;3、就卖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保修义务,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 风险四:产品致人身、财产损害的风险

  防 范:1、保管好购货发票或凭证;2、由适格的人以适当的方法使用、保管;3、使用过程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公证或及时书面告知卖方;4、万一发生损害,保护好现场,及时办理公证和报案;5、接触或使用产品的人员,如有就医记录,须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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