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单位):武汉市人民医院
乙方(受聘人):
为发展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挥我院退休专家的余热,为广大患者提供较好的医疗服务。甲乙双方为了明确聘用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建立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协议,并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聘用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职责要求
1、乙方受聘为科专家。
2、乙方受聘期间须履行双方协议的工作职责,遵守医院《返聘退休专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参与甲方安排的会诊及疑难病案讨论。
第三条:工作报酬 :税后 ?
乙方的报酬为甲方发放的基本保障工资加挂号费收入。
1、甲方发放的基本保障工资,根据乙方每周上专家门诊或住院部查房的天数而定。
专家每周上门诊 天(其中包括每月工资 元。
2、挂号费收入按50%、检查费按10%次月兑现。
3、乙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上述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日,则每月按未完成的工作日扣除相应的工资。
第四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享有的诊疗权以及名誉和人身安全。
2、因乙方为退休返聘人员,故不享受甲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及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返聘期间乙方伤、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理,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五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规定,确保安全行医,杜绝医疗事故,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2、如若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生医疗纠纷,参照《武汉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承担责任----------。
3、返聘人员应接受返聘科室的工作安排及业务、考勤管理。
4、参与医院综合质量考核,考核结果挂号费收入挂钩--------。
第六条:聘用关系的延续和终止
1、返聘期满,医院对返聘专家按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从职业道德、门诊工作量、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续聘参考。
2、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自行终止。----------
-------六、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可终止聘用或下年度不再续聘:
1、未经医院同意,在院外从事挂牌、兼职医疗活动或损害医院利益者。
2、介绍病人到院外检查、取药、住院、手术等出现违犯医院规定的有关事宜。
3、有病人投诉,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
4、违犯医院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患者评价较差的。
5、返聘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
6、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须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乙方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第2款时;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时;
(3)、乙方因由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正常工作时。
3、甲方不能按聘用协议支付相应工作报酬和待遇,乙方有 权要求解除聘用协议。
第八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人事科、医教科及乙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7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股东: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拟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2.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1月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聘用期为2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本公司支付 万元。每一会计年度进行年度进行支付,采用“上打下”的原则,即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报酬。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与市卫生局进行沟通,解决公司在卫生局遇到的一些困难,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2、 负责与市医疗保险机构、管局保险机构进行沟通,解决公司在市医疗保险机构、管局保险机构遇到的一些困难,确保参保职工可以正常使用医疗保险卡;
第四条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并承担如下义务;
1、直接对股东会负责;
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
3、严格履行股东会授予的职责和权利;
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5、遵守国家法律及法规,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6、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
(1)真诚地以对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2)按赋予权利时原定目的行使权利;
(3)亲自行使所赋予的酌情处理权,不得将其酌情权转给他人行驶;
7、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乙方禁止性行为
1、 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 不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不参与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4、 不参与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
5、 不参与股东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6、 不享有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权利;
7、 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8、 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参
与或进行关联交易;
9、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10、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11、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12、聘用经营期间,若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股东会同意;
13、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4、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对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执行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在每年支付报酬是扣除公司的损失部分;
3、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不称职的,导致严重失误的。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