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2)

2021-06-13合同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在甲方员工,双方已经为此签订了《聘用合同》,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进一步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社保费用:

  乙方表示:其已经办理社会保险,且不愿意转入甲方统一办理,而要求按照其原有方式及途径缴纳社保费用。

  为此,双方确认甲方应为乙方承担的社保费用的处理方式为:“由甲方通过薪酬或工资的方式将乙方的社保费用足额支付给乙方(注:已经包含在《聘用合同》所确定的工资总额中)。”

  乙方应自觉足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如出现保险责任,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保险赔付手续。因购买险种不齐或缴费不足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果出现相关部门要求甲方补交乙方社保费用的情况,甲方在缴纳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保密约定

  1、乙方对于履行《聘用合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以及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等相关信息,乙方应严格保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甲方无关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资料。

  3、如因乙方泄露甲方有关业务信息及相关资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

  公司因经营发生危机及破产解散,将不对员工进行额外补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业务员申请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电话:

  乙方:

  ******号码:

  甲方聘用乙方成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列化产品及企业文化理念传播的正式业务人员,就聘用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2、乙方须为具备法定年龄,年满18周岁系法律允许从事销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件。

  3、乙方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实认真填写甲方的会员申请表,并办理甲方相关手续,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成为甲方业务人员,取得会员卡一张,并获得销售奖励编码。

  4、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对甲方的经营理念须有较高的认知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的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详见《会员市场消费计划书》,并按其规定发放奖金,甲方不承担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6、如乙方直接开拓甲方区域管理中心或服务站,甲方均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按各联盟店在公司首次进货pv值给予的奖励,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负责。

  7、为便于乙方拓展市场,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公司宣传资料、公司系列化产品的详细说明书,并配合乙方作好销售服务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种促销方案、促销品、招商政策及各项奖励政策,并接受甲方专业化市场培训,营销心态、技巧、理念等课程培训。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10、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部门及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作违法乱纪的行为,并严格执行甲方的市场保护政策,严禁恶意降价、抬价、扰乱市场,否则甲方将取消乙方资格。

  11、如乙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业绩收入减少或未能取到奖金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预测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时,甲方当尽力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而定。

  14、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1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当地联盟店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公司签章/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聘用合同 篇5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xx] 4号)及《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聘用合同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初(续)订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初聘期限是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

  (二)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试用期内乙方如果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甲方即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聘用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二、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岗位工作。在聘用期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

  (二)甲方根据招聘岗位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提出要求,按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岗位工作条件及工资、福利等待遇,负责对乙方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当事人依照协议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三)乙方依法享有参与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同时,乙方应按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任务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实现聘期工作目标,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遵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违法、违纪由甲方按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聘用合同解除和终止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自动放弃或拒绝参加岗位聘任,视作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提出解聘,应提前2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按规定办妥工作移交、财物归还等离校手续,方可离开甲方或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离开。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确定是否续订,若一方不同意续订,乙方应按前款办妥一切手续后离开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配偶属随迁进校的,如主引进人( )解聘、辞聘或终止聘用合同,随迁进校的配偶( )的聘用合同也即随之解除或终止。

  2、若发现乙方提交虚假学历、学位证明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3、乙方被聘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或实验室岗位工作的,未经甲方同意要求转岗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被聘为上述岗位的人员,未经同意,三年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4、乙方被聘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按《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期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有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违约金数额为甲方为乙方实际支付的出资招聘费、培训进修费、房改待遇、资助留学访问费、科研启动费、安家费、最低服务期违约金(按少服务一月支付 元计算)及其他特殊待遇等总额。违约金递减方式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约定执行,无协议约定的按乙方每在聘一年递减10%计算。

  (二)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学校临时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经纪人聘用合同 ·教师聘用合同

  (三)甲乙双方因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后,甲方(校人事部门及乙方工作部门)、乙方各执壹份,壹份留有关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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