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4)

2021-06-13合同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二O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操作岗位(工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产品生产、分装、包装及厂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珠海市 。

  (三).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改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捌小时,每周工作伍天。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协商后可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为计件工资制。公司具体计件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作为计算劳动报酬的依据。

  (二).乙方按甲方的计件工资制度,每天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所得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三).因甲方原因,若逢生产淡季,产量无法满足计件生产的,劳动报酬按基本工资发放(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每月三十日之前发放乙方上月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支付)。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所得税、公司规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费用。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安全生产和工作。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的内容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交付并组织乙方全面学习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已经全面知悉并理解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内容并且自愿遵守;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视违反情节,依据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工作,保持生活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和连续性,尽量减少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解除劳动关系而自动离岗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允许情形外,应由承担赔偿甲方经营损失的责任。且在此情况下,其他用人单位招用乙方的,该用人单位与乙方对甲方构成共同侵权,甲方有权依法要求该用人单位和乙方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珠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提供一定参考。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由小编为您整理提供,欢迎参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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