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考评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全面提高草原保护和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州草原生态补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近期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范围和内容
(一)考评范围。
县各乡镇。
(二)考评内容。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二、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实施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1、自查。各乡镇成立工作组,开展自查验收工作,并比照《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县对乡绩效考核评分表》相关内容(详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
2、核查。由县草补办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内业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形成绩效考评结果。
(二)整改阶段。(7月1日-7月5日)
各乡镇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草补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机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并将绩效考评与草补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草原补助奖励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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