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中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解决群众反映的“红顶中介”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群办字〔2015〕5号)要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红顶中介”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红顶中介”问题,坚决消除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蚕食政府改革红利的行为,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时间安排
大体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从1月下旬开始,到2月下旬结束。
三、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整治对象
全县有项目审批权限的部门,主要是县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
(二)整治内容
近5年是否减少了审批环节;是否挂靠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将减少的审批环节作为第三方事项,交给有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行业协会等中介现象,不通过它们就不批;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变相强制收费;企业或个人审批项目时需提供的审批证件是否来自挂靠或有关联的各类公司、行业协会、中介等社会组织;其它有碍项目审批、损害企业或个人利益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下旬到2月上旬)。各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具体要求是:一是深入查摆问题。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问题查摆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事,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二是填报表格。各项目审批部门要认真填报《“红顶中介”现象调查表》(见附件),不存在问题的.要零报告。《“红顶中介”现象调查表》和自查自纠报告须于2月4日前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到我委,由我委统一报至县委“整改落实办”。
(二)整改阶段(2月中旬)。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二要及时公开公示。坚持开门搞整改,通过社会媒体、公示栏以及召开座谈会、书面反馈等方式,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监督。三要认真开展个案查办。对“红顶中介”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要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用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重点检查阶段(2月下旬)。我委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整改不力的、举报线索清楚的、社会关注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报县委“整改落实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月26日前交到我委,由我委汇总后统一报县委“整改落实办”。
五、有关要求
1.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单位“红顶中介”情况,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于2月4日前将《工作方案》交至我委。
2.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在县委“整改落实办”领导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我委牵头,县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共同参与的“红顶中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指导、协调工作,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3.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要注重抓源头,形成“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体系。一方面要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查清并纠正“红顶中介”现象和问题。另一方面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有关制度,完善管理,强化制约。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红顶中介”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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