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2)

2021-03-05会议方案

安全方案 篇2

  一、考核目的

  加强电厂安全管理,增强部门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安全监察权利和义务,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安全监察部业务指标的达成情况。

三、考核主体

  1.电厂以经营策划部为主导,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包括安全监察部在内的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期限内,绩效考核小组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汇总并根据季度初和年初制订的季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和打分。

  2.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安全监察部的考核结果,并报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考核标准

  序号考核指标评价标准考核权重

  1全年连续安全生产天数安全周期是否有中断20分

  2生产人身死亡、重伤事故1.全年发生死亡事故的数量。每发生一起死亡生产事故,本考核项分数为0

  2.全年发生重伤事故的数量。每发生一起,扣15分,扣完为止30分

  3安全隐患整改率每发现一次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情况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20分

  4公司安全规范考试合格率公司安全规范考试合格率达到10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则扣3分15分

  5安全培训覆盖率安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则扣3分15分

五、考核周期

  对安全监察部的.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共进行5次考核。

六、考核形式

  1.部门述职。

  结合部门季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监察部经理在述职会议上对本部门每季度的工作和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进行自评,最终由公司考核小组进行考评。

  2.部门关联考核。

  安全监察部接受其他相关部门的关联工作的评价,主要是针对部门间关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考核。此评价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是部门考核的有效依据。

七、考核时间及要求

  1.季度考核在每年的1月1日~10日,4月1日~10日,7月1日~10日和10月1日~10日进行。

  2.年度考核在每年的12月25日到次年的1月15日进行。

  3.被考核部门要在既定的考核期限前,填写部门考核表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备查。

八、年度考核结果的构成

  年度考核成绩=∑4个季度考核成绩×50%/4+年终考核成绩×50%

九、考核评价

  1.考核采用百分评分制,80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80分(不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责令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并取消参加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3.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创优的可进行年度先进部门的考核。

十、奖惩措施

  1.指导方针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负责、以责论处、奖惩对应、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方针。

  2.奖惩措施。

  (1)部门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的,则颁发给部门5000元奖金。

  (2)部门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的,则颁发给部门1000元奖金。

  (3)部门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则扣除部门3000元罚金。

  3.鼓励措施

  (1)公司设立年度安全目标奖、千日安全目标奖和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表彰和奖励实现安全目标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部门工作人员。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评比,先进部门奖励1万~5万元,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000元。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请总经理同意,可随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嘉奖。

  4.安全事故处理

  (1)若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安全监察部及其有关责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

  (2)发生诸如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或责任性特大电网、锅炉、设备、火灾事故者,安全监察部要根据过错程度受到取消当年评比资格、扣罚工资基金等处罚,负主要责任者要受到开除处分。

十一、绩效考核面谈

  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应由主管副总经理同安全监察部经理及员工就考核结果进行面谈。绩效考核面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由上级主管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安全方案 篇3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 “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 “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五)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信息上报工作。矿山企业在每个季度末及时上报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报送镇、街道安监中队的同时抄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也要在每季度末将矿山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安监局在每个季度末要将本辖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及时将报表报*市安监局工矿处。各镇(街道)安监中队在20xx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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